大众网滨州5月25日讯(通讯员 田晓剑)一杯烧酒换来刑事拘留,因醉酒驾驶摩托车的30岁男子孙某十分郁闷。5月23日,惠民县清河镇30岁的孙某因醉酒驾驶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孙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49.6毫克,远超过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成为实施“醉驾入刑”后惠民因醉酒驾驶摩托车受到刑事处罚的第一人。当日,孙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惠民警方刑事拘留。
5月23日上午11时许,清河镇派出所联合执勤民警在巡逻至某单位附近时,发现一驾驶两轮摩托车的30岁男子驾驶摩托车晃晃悠悠迎面驶来,情势十分危急,给路上行人构成危险。透过打开的车窗,民警隐约闻到了的酒味,立即示意该男子接受检查。民警停车后,发现该男子一身酒气。该男子停车后晃晃悠悠,站立不稳,满身酒气,民警见其满身酒气,手中还握有半瓶酒,有酒后驾驶嫌疑。
“他只是轻轻一吹,呼气式酒精检测仪上显示的数字就达到了醉酒驾车的标准。”发现该男子一身酒气,闻讯赶来的交警大队将其按规定接受专业医疗机构抽血。经专业机构鉴定,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49.6毫克,超过醉酒驾车标准近两倍。当日,惠民县公安局以危险驾驶罪对其依法进行审查,予以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孙某现已被依法送往惠民县看守所羁押。其也将成为新法实施以来惠民县第一位因醉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刑拘的人员。
次日上午,当笔者来到看守所讯问室时,仍可闻到其身上浓重的酒气。在接受采访时,仍有些醉意的孙某还略带微笑,但说着说着就变成了苦笑。
原来,当天早晨10时左右,嫌疑人孙某酒后与妻子发生矛盾,希望派出所进行调解。醉酒后的孙某骑摩托车晃晃悠悠往派出所赶,被巡逻的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为了确保醉酒驾车案件查处、办理过程的严谨,惠民交管部门专门对一线民警进行了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的培训。民警在夜查中一旦发现当事人有饮酒嫌疑,首先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达到醉酒标准的,由具有资格的专业医疗机构抽血取证,并由有鉴定资格的机关进行鉴定。
同时,从5月1日起,惠民公安交警部门将派出专职执法小分队,并充分利用移动执法巡逻车、电视监控拍摄等科技系统参与路面执法,加大路面巡控力度,24小时不断查处酒后驾车行为。同时,为了防止暴力抗法、闯关等行为,保护交通民警和市民的安全,一线民警在查处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将装备阻车器、手铐等必要的警用装备。
公安民警希望广大群众能够引以为戒,杜绝侥幸心理,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广大交通参与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努力,创造出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醉驾入刑,提醒广大驾驶人,醉酒驾驶摩托车一样会面临刑事处罚,切莫存有侥幸心理。”惠民县公安局交管部门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