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大众网讯 (通讯员 吴书华 刘金水) 今年5月8日,无棣县工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阳信县一家公司在无棣农村销售假农药!办案人员史东辉、武云彪立即赶到水湾镇路杨村,将销售人员孙某一售药车辆依法查扣。经查发现,孙某共销售了蝽虫绝杀、苞米花、马拉硫磷等农药22种,其销售的农药存在虚假宣传,涉嫌欺骗消费者,调查清楚后,工商部门拟对其处以没收已销900瓶农药的非法所得3000元,罚款9000元的处理。在送达《听证告知书》的同时,办案人员给孙某发放了《执法监督卡》,请他监督。孙某有疑惑,随即到县工商局监察室申诉,接待人员搬出法律法规耐心解释,孙庆华心服口服的接受了处罚。他说:“办案人员办事有根有据,我服气!”
一张《执法监督卡》管住了“随心所欲”,引人瞩目。6月27日,记者为此专程前往无棣县工商局采访,去年4月担任局长、党委书记的刘洪同志,向记者介绍了实行这一办法的初衷。他说,工商管理人员处在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第一线,工作中涉及的法律、法规有100多项,在行政执法中容易出现随心所欲、违规执法和以权谋私,群众笑称:筷子一提,可以可以;酒杯一端,好办好办。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刘洪同志组织全局干部集思广益,开拓思路,锐意创新,于2007年7月正式推出了这一做法。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一做法简便易行,容易操作。监督卡由县工商局统一制作,统一编号后由各执法科室、工商所领取。办案过程中,在向当事人送达听证告知或行政处罚告知书时,一并发放监督卡,并由当事人在送达回执上签收。当事人可采取当面递交、事后邮寄、电话、电子信箱等形式反馈给监察室,监察室对反馈情况及时详细记录。各执法单位建立发放台账,每月28日前连同送达回执一同报送监察室。监察室对照法制科发放的行政执法案件告知文书号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这一制度细化了违规违纪办案责任,明确规定办案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违规违纪的办案人员,一经查实,即予以严肃处理、通报批评.
一张小小执法监督卡,产生了双向正效应。工商执法人员称之为规范卡、廉洁卡;执法相对人则称之为明白卡、服务卡。“一卡五名”,备受社会各界赞誉,塑造了工商部门良好形象和执法权威。今年1月24日,工商管理人员孔令搏、吴建利查处了一起无照经营食品案件,当事人为了大事化小,非常热情地请办案人员吃饭、喝酒。遭到拒绝后,又托人说情,要求减轻处罚。但是,办案人员不为所动,秉公办案,坚持查扣了不合格食品,并罚款3000元上交国库。当事人事后说:“办案人员一身正气,以后不能想歪门邪道了!”据了解,到6月底全局共发放执法监督卡312张,纠正违规执法行为2起,吸纳合理化建议16条,所查处的310起行政执法案件,无一起复议和诉讼案件。最近,该局被省、市工商局评为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机关”荣誉称号,在获得全县“富民兴棣”先进单位的同时,县委、县政府为局长刘洪同志记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