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建国

2012-12-23 11:12: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滨州 十佳企业家 投票
[提要]段建国, 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龙福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县第七届政协常委、市人大代表。滨州市“富民兴滨劳动奖章” 、滨州市“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阳信县慈善之星”荣誉称号。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做好优秀企业带头人
   


   段建国, 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龙福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县第七届政协常委、市人大代表。滨州市“富民兴滨劳动奖章” 、滨州市“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阳信县慈善之星”荣誉称号。
   2006年,段建国果断收购即将破产倒闭的原阳信经纬化纤公司创立了阳信龙福公司,他结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指导思想,提出了“科技创新、节能环保、科学发展”的经营方针。2007年,面对化纤行业依赖石油资源的现状。段建国带领技术人员刻苦攻关,经历二十余次反复试验,终于在2007年底取得了利用回收废旧聚酯瓶片料(废旧矿泉水瓶、饮料瓶、食用油瓶等)生产涤纶POY长丝的工业化生产成熟方案,有效地解决了聚酯废料的环境污染问题,提高了化纤行业对石油资源的利用率。在他的带领下,企业先后被中国化纤协会授予“中国化纤产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化纤行业技术创新先进企业”,公司“利用废旧聚酯瓶片生产再生涤纶POY长丝”项目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利用废旧聚酯瓶片生产工业丝与再生涤纶FDY长丝”项目通过国家部级科技成果鉴定,并成为再生涤纶长丝三项行业标准制定单位,公司于近日被中国纺织联合会评定为“纺织之光”2012年度科技技术奖一等奖。段建国本人获得了香港桑麻基金会授予的“桑麻纺织科技奖”与中华全国工商联“科技创新企业家奖”。
   在公司发展的同时,段建国不忘环境的保护社会责任,其处理废旧塑料瓶严格采取净水预洗、人工分拣、机械破碎、高温清洗、强力干燥等程序,不产生废气废渣,清洗后的废水全部采用生物法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造成二次污染。进口的废旧塑料瓶全部自用,没有扩散,确保不会将国外污染源引到国内来,在开辟了利用国外资源的新途径同时,更保护了环境。因为在节能环保方面的突出贡献,公司被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评定为“山东省省级环境教育基地”,成为获得这一荣誉的为数不多的工业企业之一。如今,龙福公司的产能达年产再生涤纶长丝8万吨,联产涤纶毛毯4万吨,一年可回收利用废旧塑料瓶10万吨,可节约石油15万吨,节能折合标准煤21万吨。
   段建国一直奉行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龙福公司在他的带领下不断发展壮大,产值由最初的几十万元到现在的几亿元。每年都不断向社会提供就业岗位,缓解周围群众就业压力。目前,公司解决3000人就业。在企业经营中,他从不拖欠员工与供应商一分钱。只要跟他打过交道的人都说:“与段总做生意,我们放心”!2009年,龙福公司被山东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等14部门联合评定为“山东省诚信企业”。身为阳信县慈善总会副会长,段建国带头为慈善总会捐款捐物,积极参与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对家庭有困难的员工,他总是慷慨相助,公司有位员工的父亲得了重病,而他们的家庭极其困难,没有钱交手术费,段建国得知情况后,派人给这位员工送去5000元,员工激动地说,“是段总救了俺父亲的命啊!”
   段建国在发展壮大企业的同时,带领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将在全县范围内建设100家毛毯加工家庭工厂,带动周边1500名群众致富,形成“抓两头带中间、公司加庭院”的龙福生产模式,搭建起阳信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平台。段建国说“自己富了不算富,带富大家才算富。”由于他在企业发展与支持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方面的突出贡献。他先后被滨州市人事局、科学技术局评为滨州市科技工作先进个人;被滨州市委评为滨州市优秀共产党员;被滨州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滨州市先进企业家”;被滨州市总工会、滨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滨州环境保护局评为节约环保标兵;被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评为“2010年度滨州市先进个人”,荣记三等功;被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评为中国化纤行业“十一五”优秀人物荣誉称号称号。
   过去的几年,对于龙福来说是跨越发展的几年,对于段建国来说更是成功的几年,龙福环能科技2009年销售收入仅为1亿元,2010年为3.4亿元,2011年已达到5.3亿元;总资产由原来的不足1亿元增加到10.2亿元,翻了十几倍。这一切和段建国的发展思路密不可分,得益于他的敢为人先锐意创新、得益于他的独具慧眼选择意识、得益于他和职工的同心同德、更得益于他积极支持地方建设,把社会责任做为己任的拳拳之心。
   

李丽娟

新闻热线:0543—3077555   新闻邮箱:bzdzw@163.com   滨州大众网友qq群:194643818

更多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