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平

2012-12-23 20:09: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滨州 十佳企业家 投票 评选
[提要]王爱平,男,196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1986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总经理,滨州市九届、十届人大代表,阳信县十六届、十七届人大常委。

 
  王爱平,男,196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1986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总经理,滨州市九届、十届人大代表,阳信县十六届、十七届人大常委。
  2006年5月,滨化集团根据滨州市北带开发的发展战略和自身的技术、人才优势,结合阳信县的发展空间以及提供的优惠政策,投资3亿元在阳信县经济开发区筹建滨阳燃化一期高等级道路沥青项目,炼油技术专家王爱平同志被任命为项目部常务副总指挥,具体负责项目的筹建工作。
  2007年6月18日,在王爱平同志的带领下,一期高等级道路沥青项目仅用了一年时间就建成投产,并获得了2008年度全国化学工业优质工程奖,当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5.85亿元,实现利税2.5亿元,创造了项目建设的奇迹。
  为了实现装置上下游配套、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王爱平同志在多方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启动建设了二期渣油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投资8亿元,于2008年10月成功建成投运。在全力推进二期项目建设的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及产品附加值,公司于2009年元月份启动了三期高硫重油综合利用项目,其中投资3亿元的40万吨/年石脑油改质装置已于2010年10月竣工投产,经济效益已经显现。三期项目其它装置正按计划稳步向前推进,计划2013年10月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滨阳公司将会充分实现装置互补、产品互补及资源的充分利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将显著提高。
  王爱平同志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发展理念,注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企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在他的带领下,公司先后组织开展了“管理效益年”、“管理提升年”等活动,突出了专业化、制度化的管理思路,积极推行以奖励为主的量化考核制度,充分调动了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企业基础管理水平得到快速提升。
  为促进企业科学、健康、和谐发展,王爱平同志在企业成立后迅速健全了党工团各级组织,每年拨付专项资金用于企业文化建设。他还注重关心员工生活,通过民主生活会等多种途径了解员工诉求,倾听员工建议和意见,积极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力所能及的帮助员工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针对青年职工住房难的问题,公司于2009年4月启动了水邑龙居·滨阳小区项目建设,小区内可建住房八百套,全部以成本价向职工出售,彻底解决了青年职工住房难的问题。为满足职工业余文化生活需求,投资一千余万元启动了文体中心项目建设,目前活动中心主体已经完成,2013年即可交付使用。为改善员工就餐和生活条件,公司引入举鑫帮厨公司接管公司的餐厅运营和物业保洁工作并取得理想效果。2012年6月,公司投资60余万元为职工公寓全部安装了空调,职工公寓24小时不间断供应热水。为满足职工业余文化生活需求,投资一千余万元启动了文体中心项目建设,目前活动中心主体已经完成,2013年即可交付使用。公司还制定了职工查体制度,并建立健全了《职工健康档案》,坚持每年为职工查体,由县人民医院根据查体结果提出治疗和预防性建议,有效保障了职工的身体健康。一系列关爱职工的举措,为企业营造了温馨、和谐、健康的发展环境。
  作为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爱平同志一贯热心支持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并带领公司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其中,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滨阳公司自2006年成立以来,先后组织四川汶川地震捐款、职工慈心一日捐、捐资助学、青海玉树地震捐款、困难职工救助等慈善活动,已向社会无偿捐助达670余万元。同时公司内部也形成了完善的帮扶机制,公司工会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深入困难职工家庭,了解职工的生活状况,解决他们面临的困难,使他们感受到企业的温暖,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公司于2009年被授予滨州市“热心慈善事业先进单位”、“滨州市博爱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他本人被授予“滨州市热心慈善事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在王爱平同志的带领下,滨阳公司自2006年成立以来已累计完成项目投资15亿元,企业注册资本金由建厂初期的8000万元增加至6亿元,总资产达35亿元,截止2012年10月已累计上缴税金11.32亿元,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因工作成绩突出,王爱平同志于2007年4月被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2008年4月被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李丽娟

新闻热线:0543—3077555   新闻邮箱:bzdzw@163.com   滨州大众网友qq群:194643818

更多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