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12-29

    18:17

    民生看滨州①: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成首件完成实事

      大众网滨州12月29日讯记者 卢志强)2015年滨州《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向全市人民做好十件民生实事,“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5元”就是其中之一。12月29日,大众网记者从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随着2015年2月底全市各县区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85元全部发放到位,“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成为滨州2015年首件完成的政府民生实事。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从2009年以来,滨州市委、市政府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列入政府十大民生工程之首和各级党政一把手工程,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10大“民生实事”之一,强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2011年7月提前半年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同步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比全国提前一年。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从2012年起,滨州连续4年提高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2014年12月19日,滨州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财政和人社部门多次测算、分析,报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研究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自筹资金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长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2014年12月31日提标文件已上报省政府,待市政府部署后建立调度和督办制度,确保二个月内居民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

      为确保调整后的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滨州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滨人社字〔2015〕22号),建立日调度制度,切实抓好督导落实。随着2015年2月底,全市各县(区)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85元已经全部发放到位(其中:经济开发区、北海新区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成为2015年滨州首件完成的民生实事,确保了全市60万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及时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

  • 2015-12-29

    18:18

    民生看滨州②:新立河治理杜绝污水还河水清清

      大众网滨州12月29日讯记者 卢志强)“改善提升新立河水体质量”是2015年滨州市政府确定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将分期抓好新立河城区段污染整治,今年重点实施截污闸、污水主干管疏通完善、雨污分流等工程。12月29日,大众网记者从滨州市住建局了解到,新立河河道清淤工程于6月6日完成,6月10日顺利通过市政府组织的验收并投入使用;截污闸工程、雨污水管网清淤整治工程、污水干管工程7月30日前完工,8月17日全部工程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45个排水单位雨污分流工程已完成。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2014年11月份开始滨州市住建局组织市政管理处、排水管理处、设计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新立河流域进行多次现场勘查、调研、测量,并向水利单位和退休老领导、老专家咨询、征求意见。经过反复论证,于2015年1月初制定治理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方案批准后,设计单位立即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图纸完成后,办理规划手续并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程序,抽取招标代理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市财政局评审控制价。在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划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2015年3月5日确定新立河截污闸工程、雨污水管网清淤整治工程、污水干管工程中标单位;3月27日确定了河道清淤治理工程中标单位;4月9日确定污水泵站及污水干管清淤工程中标单位。

      2015年3月11日新立河截污闸工程与新立河雨污水管网清淤整治工程开工,标志着新立河城区段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正式进入到施工阶段。在滨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工程克服了地下管线密集、位置标示不准确、交通流量大、疏导难、区域内单位小区商场众多、中考和高考、资金压力大等困难,进展较为顺利。河道清淤工程于6月6日完成,6月10日顺利通过市政府组织的验收并投入使用;截污闸工程、雨污水管网清淤整治工程、污水干管工程7月30日前完工,8月17日全部工程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45个排水单位雨污分流工程已完成。

      经过改造,新立河城区段污染治理有了明显改善。现如今所有截污闸关闭后,封闭严密,无明显污水通过排水口进入新立河,效果显著、立竿见影。操作人员在中心控制室通过自动化远程控制系统,根据屏幕显示的水面,决定是否开启截污闸(截污闸启闭在中心控制室内进行),大大节约了人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并能直观地掌握各个排水口水位,及时汇报汛情。通过对流域内所有雨污水管道进行疏通和对堵塞、缺失管道整治,排水管网布局趋于合理,雨水排放和污水收集更加通畅。主汛期几场大暴雨后,流域内大部分道路无明显积水现象,个别路段有积水也很快排泄完成。该项工程为今年城区安全度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通过河道清淤、水毁及损毁工程修复、沿河排放污水的排水导流、弃土围堰(放淤池)填筑工程、供水排水工程、施工发电供电、拦河坝工程等工程,实际完成清淤土方31.6万m3,新立河河道得到了疏浚,水流更加畅通,水质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 2015-12-29

    18:20

    民生看滨州③:筹集亿元特困基金 最高救助10万

      大众网滨州12月29日讯记者 卢志强)“强化特困家庭社会救助:设立特困家庭救助基金,对因突发性灾难致贫的特困家庭,进行一次性救助。”被列入了2015年滨州市《政府工作报告》10大“民生实事”之一。12月29日,大众网记者获悉,滨州市政府印发《滨州市特困家庭救助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对特困家庭基金的救助原则、救助范围、救助程序,以及基金的来源、管理、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全市特困家庭救助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目前,滨州市共筹集特困基金9719万元,累计救助特困家庭799户,支出救助资金556.8万元,最高救助额1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走出了一条经济欠发达地区“救急难”工作的新路子。

      截至今年10月,滨州共筹集救助基金9719亿元,市及10个县区已全部设立特困基金

      2013年8月,无棣县在全国率先设立特困家庭救助基金,对在享受各类保险、救助政策之后基本生活仍然难以为继的特困家庭,进行再次救助,取得了良好的救助效益。2014年6月和2015年7月,无棣县先后被确定为全省和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孙绍骋副省长、季缃绮副省长先后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无棣县的做法。无棣县的探索和实践,为全市推广特困家庭救助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在认真总结无棣县试点经验基础上,201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将“强化特困家庭社会救助”列为全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决定市及各县区年内全部设立特困家庭救助基金,对因突发性灾难致贫的特困家庭进行一次性救助。滨州市、县民政部门利用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加快设立特困家庭救助基金。截至2015年10月,滨州共筹集救助基金1亿元,市及10个县区已全部设立特困基金。

      为规范特困家庭救助基金发放工作,10月16日,滨州市政府出台《滨州市特困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滨政发〔2015〕20号),明确了特困家庭救助的原则、范围、程序,规定了特困救助基金的筹集、管理、监督,保证了救助工作和基金运行有序进行。成立基金管理使用领导小组,负责特困家庭救助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各县区参照市直特困家庭救助程序,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定出台了救助办法。

      对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特困家庭进行托底救助,四种情形可申请特困救助基金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滨州将特困家庭救助的对象界定为因大病、天灾、事故等原因致使家庭支出大、负债多,在落实各类保险、救助政策后,仍然十分困难,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为滨州市常住居民家庭。具体救助范围包括:一是因患重大疾病,个人负担数额巨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二是因遭受重大突发性人身意外伤害,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导致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三是因突发性灾害,家庭财产损失特别严重,导致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四是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

      滨州的特困家庭救助将坚持属地管理、科学合理、公正高效、量入为出等原则,按照申请、初核、复核、审批、公示、救助、存档的程序进行。对遭遇突发性事件、需要提供即时救助的特困家庭,实施快速救助,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同时,滨州市民政局结合救助对象困难程度和基金筹集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救助标准。

      滨州还成立市特困家庭救助基金管理使用领导小组,负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明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基金运行过程。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救助资金通过市慈善总会专户发放。根据特困基金设立和运行情况,确定年度救助资金数额。救助实施部门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制定救助计划,开展救助工作。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定期审计,并通过网络、媒体等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