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学生为争夺女友跳河示爱 其中一人溺亡
2013-09-11 07:24:00 作者:颜斐 来源:北京晨报 我要评论
[提要]两个17岁的少年同时喜欢班上一个女孩子。法庭上,二被告认为,小强的死亡是其自身的行为导致的,是意外事件,二被告对此不应该承担责任。经法庭调解,二被告支付原告经济补偿共计7万余元,其中小倩支付四万五千元,小东支付三万元。
晨报讯(记者 颜斐)两个17岁的少年同时喜欢班上一个女孩子。在女孩的建议下,两人相继跳河表达真心,其中一人被路人救起,另一个男孩小强(化名)却溺水身亡。事发后,小强的父母将女孩和另一个男孩告上法庭,索赔50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经通州法院调解,小强的父母最终获赔偿7万余元。
在北京一家技校就读的小强和小东喜欢同班女孩小倩。对于两个男孩的爱慕,小倩心知肚明,但对他们都只是礼貌有加,没有任何表示。两个男孩为此都很苦恼。
今年年初的一天,三个人和其他几个同学在校外一家饭馆吃饭。小东因嘲笑小强小气,两人发生争执。在小倩的劝说下,三人离开饭馆来到河边准备谈谈。两个男孩子趁机向小倩表达自己的心意,希望对方能答应做自己的女朋友。“你们两个如果喜欢我,就从这个桥上跳下去。谁跳我就跟谁好!”小倩的一句玩笑话却让两个男孩子都当了真。两个男孩相继跳下河,小倩见状连忙呼救。最终,小东被路人救起,但小强却因不识水性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小强的父母把小东和小倩一同告上法庭。原告认为,两被告对于小强的跳河行为应该负有义务制止,二人有能力及时施救却错过了最佳施救时间,故对于其死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请求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 50万余元。
法庭上,二被告认为,小强的死亡是其自身的行为导致的,是意外事件,二被告对此不应该承担责任。考虑到小强的父母失去儿子遭受了很大的精神打击,他们愿意给予一定的赔偿。经法庭调解,二被告支付原告经济补偿共计7万余元,其中小倩支付四万五千元,小东支付三万元。
原标题:争女友 俩少年示爱跳河
http://www.dzwww.com/xinwen/shehuixinwen/201309/t20130910_8863248.htm
责任编辑:刘仕超
新闻热线:0543—3077555 新闻邮箱:bzdzw@163.com 滨州大众网友qq群:194643818
更多新闻:
- 山西被挖眼男童成功接受义眼移植 费用约5万美元2013-09-11 07:15:00
- 湖北宜昌家族四代走出32位教师(高清组图)2013-09-10 10:40:00
- 两高定性网络谣言:诽谤信息被转500次可判刑2013-09-10 07:50:00
- 毛泽东逝世37周年 刘源张玉凤等出席座谈会2013-09-10 07:48:00
- 习近平在外访中向全国教师致慰问信2013-09-10 07:45:00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