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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多位市民收到黄浦江死猪事件政府答复

2013-04-09 08:25:00    作者:   来源:中国青年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死猪;环保局;水务局;小刀;黄浦江
[提要]近日,有3位上海市民陆续就“死猪事件”收到上海市水务局和松江区环保局的答复。李珺律师认为,根据《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上海市水务局有对公共供水全过程进行水质监测的职责,理应有取水口和原水水质的监测数据。

  近日,有3位上海市民陆续就“死猪事件”收到上海市水务局和松江区环保局的答复。上海水务局公布了受影响的9座自来水厂的名称及6处取水口的9项检测指标,松江区环保局则出具了《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并要求申请人前往环保局“面谈”。

  3月中旬,因上海一级饮用水源地黄浦江上游漂浮了1万多头死猪,在上海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律师李珺、白领“小兰州”、大学生“小刀”分别向上海市松江区环保局和水务局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

  律师李珺向松江区环保局申请公开黄浦江上游水域漂浮死猪事件中政府监管相关的三项信息:松江区环保局在该水域有哪些日常措施保护水源地;过去的三年中采取了哪些措施应对“一直有死猪出现”的情况;从3月5日开始发现大规模死猪漂浮,至3月9日派出打捞队打捞死猪,松江区环保局和其他部门联动的情况怎么样。

  清明前,李珺收到了松江区环保局的一份《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在这份编号为“2013-01”的《告知书》中,松江区环保局认为她递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要求,因此不适用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但是松江区环保局认为李珺律师申请的事项属于“咨询类”,并于3月19日电话邀请李珺律师前往松江环保局“面谈”。

  对此,李珺表示“难以接受”,将来会考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二十一条对申请只有形式上的三点要求:名称及联系方式、获取信息的方式及明确的申请内容,我认为我的申请完全符合这三点要求。”李珺说。

  另外两位上海市民则在微博上晒出了上海市水务局的答复。

  上海市民“小兰州”于3月中旬向上海市水务局申请公开上海市的供水监测报告。上海市水务局在编号为“2013-信函申请-005”的答复中称:您要求获取的信息已在“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网站主动公开,“建议您网上查询获取”。同时,上海市水务局在答复中表示,“管网水4项指标每周更新一次,常规42项指标每月更新一次,非常规64项指标每半年更新一次”。

  “小刀”是上海的一名大学生,他也于3月中旬向上海市水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所就读的学校恰好在松江大学城,这是我迫切想知道水质安全的原因”。小刀主要申请公开受到黄浦江上游死猪漂浮事件影响的6个取水口的位置和9家水厂的名称、6个取水口从3月1日到信息公开回复日水质监测各项指标的具体数据,以及9家水厂从3月1日到信息公开回复日,原水和出厂水水质监测各项指标的具体数据。

  清明期间,小刀收到了上海市水务局编号为“2013-信函申请-003”的回复。上海市水务局公开了6个取水口的位置、9家水厂的名称以及9家水厂出厂水水质监测指标。但水务局称,取水口和原水水质监测数据应该向上海市环保局申请。

  不过,李珺律师认为,根据《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上海市水务局有对公共供水全过程进行水质监测的职责,理应有取水口和原水水质的监测数据。

  现在一些重大公共事件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青年网民、大学生的身影。上海复旦大学研究生、食品安全曝光网站“掷出窗外”的创始人吴恒说,“他们不是采用过激手段,而是用非常温和、法律允许的方法来做事。这是点点滴滴的进步。”

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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