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首起案件和解结案
2013-10-11 19:34:00 作者:卢志强 张占铎 唐家兴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提要]近日,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作出第一份《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滨政复委终字【2013】1号),这标志着滨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受理的第一起案件顺利和解结案。
大众网滨州10月11日讯(记者 卢志强 通讯员 张占铎 唐家兴)近日,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作出第一份《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滨政复委终字【2013】1号),这标志着滨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受理的第一起案件顺利和解结案。
据悉,潍坊驾驶员李先生对滨州市某行政执法机关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于2013年9月24日受理该案。案件受理后,办案人员认真细致地调查了解案情,多次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进行沟通、协调,努力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分歧,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10月8日,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收到李先生的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经办案人员电话确认,李先生表示撤回复议申请是其真实意思,并对和解结果表示满意,该行政争议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李丽娟
新闻热线:0543—3077555 新闻邮箱:bzdzw@163.com 滨州大众网友qq群:194643818
更多新闻:
- 张兆宏节前看望退休困难老职工 送去慰问金2013-10-11 17:43:00
- 滨州市庆祝老年节大会召开 10名孝星受表彰2013-10-11 17:51:00
- 滨州402个村庄1470公里农村公路完工开始通车2013-10-11 10:09:00
- 山东省政府“百镇建设示范行动”考核组来滨检查2013-10-11 08:49:00
- 滨州公安机关工作群众满意度97.20% 全市参评之首2013-10-10 17:33:00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