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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百镇建设示范行动”考核组来滨检查

2013-10-11 08:49:00    作者:张贵英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 省发改委 镇区 1010 李庄镇
[提要]10月9日上午,省发改委副巡视员王广利带队组成省政府“百镇建设示范行动”考核组来滨,对滨州去年确定的5个省级示范镇进行考核检查,考核成绩将与省政府拨付的专项资金挂钩。

  齐鲁网滨州10月9日讯  10月9日上午,省发改委副巡视员王广利带队组成省政府“百镇建设示范行动”考核组来滨,对滨州去年确定的5个省级示范镇进行考核检查,考核成绩将与省政府拨付的专项资金挂钩。

  据了解,去年全省选择100个镇开展“百镇建设示范行动”,滨州5个乡镇纳入其中,分别是惠民县李庄镇、无棣县车王镇、沾化县下洼镇、博兴县兴福镇、邹平县长山镇。“百镇建设示范行动”启动后,对于小城镇的建设,政府部门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全面加快和提升全市小城镇建设的水平。过去一年中,全市五个省级示范镇共启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1个,小城镇社会事业项目13个,小城镇公共服务平台项目1个,规划编制项目8个,累计完成投资25179.78万元。省里直接单列下达的50亩土地指标除惠民县李庄镇和博兴县兴福镇只用了40亩外(50亩指标中只有40亩可以放在农用地使用,剩余10亩必须放在符合规划的未利用地上,李庄镇和兴福镇没有未利用地),其他各省级示范镇50亩土地指标全部落实,拉动示范镇增加建设用地数量1756亩。

  此外,根据滨州市各县、区城镇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在全市有5个镇纳入“百镇建设示范活动”的基础上,市里确定了8个“市级模范镇”,从土地、资金、政策上给予扶持,一方面鼓励示范镇开展“旧房、旧村、旧厂”改造和荒地、废弃地开发利用,对土地进行综合整治,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工作,保证示范镇建设需要,从而促进城镇化建设;另一方面,在省财政每年给每个省级示范镇安排示范镇建设的专项资金基础上,市、县财政不低于省补助资金的规模进行配套,市级财政每年为每个示范镇安排500万专项资金用于重点建设项目的补助。加大对示范镇转移支付力度,支持示范镇社会事业的发展,同时,文件要求将示范镇建设纳入县区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内容。

  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滨州市提出强化督导、责任落实的政策,将示范镇的建设工作列入科学发展观的观摩考核内容中,定期组织观摩与测评,并将测评结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观考核,通过将示范镇建设列入市政府“1010”工程重点项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建立定期调度制度。

  滨州市副市长王瑜在会上表示,今后将以“百镇建设示范行动”为载体,严抓规划实施,强化相关政策的落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同时加大产业扶持,营造特色城镇上下功夫,科学分析城镇资源优势,因地治理,在此基础上,加强城镇管理,以打造“黄河三角洲中心名城”为目标,促进滨州市的发展与建设,加快推进与省会城市经济圈融合的速度。

  

初审编辑:陈宏发
责任编辑: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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