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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派驻下洼检察室"三色管理" 强化社区矫正监督

2014-05-04 18:41:00    作者:纪学敏 石超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滨州;沾化;监察室;三色;管理;强化;社区;矫正;监督
[提要]近日,沾化县检察院派驻下洼检察室与下洼司法所积极落实配合监督机制,创新社区矫正管理监督机制,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三色管理”模式,强化社区矫正管理监督工作,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人性化。

  大众网滨州5月4日讯记者 纪学敏 通讯员 石超)近日,沾化县检察院派驻下洼检察室与下洼司法所积极落实配合监督机制,创新社区矫正管理监督机制,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三色管理”模式,强化社区矫正管理监督工作,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人性化。

  “三色管理”是在实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综合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在对矫正对象进行日常监管的管理方式上,分别以红色、黄色、蓝色进行区分。同时根据每月考核情况进行滚动式管理,适时变更管理颜色。切实增强社区矫正管理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效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红色”代表思想不稳定,经常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及不服从管理的、犯罪情节恶劣的社区矫正人员,在日常管理中严格实行高强度管理,增多其电话报到次数,每月要写2篇思想汇报,参加一次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同时对其实行不定期电话抽查和家访,查看活动轨迹。对红色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是司法所的重点管理对象,也是检察室重点监督对象;“黄色”代表对社会治安危害较轻,能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思想稳定并有悔改表现的社区矫正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对其进行一般管理,对黄色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是检察室抽查监督对象;“绿色”代表过失犯罪或再犯罪可能性小,日常行为态度端正,能积极汇报思想情况的社区矫正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实行普通的监管政策,是检察室宽松监督对象。

  通过实施社区矫正“三色”管理监督模式,进一步加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和监督管理,有效的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保障了辖区的社会和谐稳定。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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