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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将对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曝光

2014-05-04 11:00:00    作者:任斐   来源:滨州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抛物 文明单位 不文明行为 文明市民 扣分
[提要]4月30日,市文明办、市城管执法局在市区渤海七路影剧院广场举办了“告别车窗抛物、争做文明市民”万人签名活动,并向市民发放了《杜绝城市车窗抛物不文明现象倡议书》,经过的市民纷纷主动在条幅上签下自己的名字。自今年4月份起,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滨州传媒集团共同在全市开展了“倡导文明交通、告别车窗抛物”活动。

  滨州日报讯 4月30日,市文明办、市城管执法局在市区渤海七路影剧院广场举办了“告别车窗抛物、争做文明市民”万人签名活动,并向市民发放了《杜绝城市车窗抛物不文明现象倡议书》,经过的市民纷纷主动在条幅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自今年4月份起,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滨州传媒集团共同在全市开展了“倡导文明交通、告别车窗抛物”活动。

  “车窗抛物是一种非常不文明的行为,不仅污染了我们大家共同生活的环境,同时也对其他驾乘人员的行车安全造成非常大的危害。”市文明办副主任张忠强说,开展这次活动,就是要让市民充分认识到车窗抛物的危害,自觉加入到文明出行的行列中来,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提高城市品位和城市文明总体水平。

  活动期间,除举办万人签名活动外,还将通过各类媒体刊播“告别车窗抛物”倡议书及摒弃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的公益广告,并利用手机短信向广大市民宣传文明驾驶,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摒弃不良习惯,争做文明市民。

  “此次活动本着正面教育为主、曝光惩处为辅的原则。”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张宝国介绍说,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在活动中也将充分利用治安监控、交警监控、城管监控等数字监控手段和市民举报等方式,对我市机动车驾乘人员向车外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取证,并通过新闻媒体对违规车型、车牌号码等车辆信息予以曝光。对于曝光的车辆,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相关人员予以罚款、扣分等处理;未按时交纳罚款金的,将不予年审。对于公车车窗抛物的,其所在单位在评选“文明单位”时将给予扣分;车主为个人的,其不文明行为信息将被记入市民文明档案。(记者 任斐 通讯员 刘新萍 报道)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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