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民将享受政法“五星级窗口服务”
2014-04-02 09:32:00 作者:罗军 来源:滨州日报 我要评论
[提要]按照实施意见,全市政法机关服务窗口将重点做好优化服务环境、规范审批行为、丰富服务形式等方面的工作。在规范审批行为方面,实施意见要求,精简审批事项,确保审批项目合法性、严肃性和公正性。
滨州日报讯 4月1日,记者从市委政法委获悉,全市政法系统打造“五星级服务窗口”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在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措施、命名程序和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将于近日下发实施。
据了解,全市政法系统打造服务态度好、服务程序简、服务方式多、服务收费低、服务质量高的“五星级服务窗口”,旨在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力求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提高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
意见围绕“服务态度、服务程序、服务方式、服务收费、服务质量”明确细化了评选标准。
比如,在服务收费方面,要求审批项目最少:对明文规定取消的项目,一律不再保留;对有法定依据,但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部分审批项目,一律暂停实施;对可以下放的项目,一律予以下放;对违法违规设置的行政审批,一律予以撤销。精简审批环节: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责任制,公开审批内容、对象、条件、期限,接受公众监督。对内容相近、相似的审批项目,予以合并,积极推行审批期限承诺制,缩短审批时间。收费为国家或省最低标准。
按照实施意见,全市政法机关服务窗口将重点做好优化服务环境、规范审批行为、丰富服务形式等方面的工作。在优化服务环境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办事内容公开化,服务措施具体化、服务制度标准化,以最大限度地方便办事群众。
在规范审批行为方面,实施意见要求,精简审批事项,确保审批项目合法性、严肃性和公正性。减少审批环节,公开审批内容、对象、条件、期限,接受公众监督。对内容相近的审批项目予以合并。推行审批期限承诺制,着力解决群众审批难、办事难等问题,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在丰富服务形式上,实施意见要求政法机关服务窗口加强信息化建设,丰富政法网上窗口服务职能。
为更好地发挥好群众监督评价的作用,全市政法机关还将建立窗口服务评价系统,在服务窗口全部安装智能化窗口服务评价器,统一接入后台集中管理,实现服务对象、服务事项、服务效果“三挂钩”。评价结果纳入实绩考核,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五星级服务窗口”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工作由市领导小组组织评选,采取听取汇报与查阅档案相结合、实地考察与暗访相结合、平时检查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挂牌后,凡因发生服务责任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查实,视情节予以警告、降级或摘牌。被降级或摘牌的服务窗口,不得参加下一年度评选。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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