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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婚不成双方悔婚 男方怕彩礼不退不敢先提分手

2014-02-17 10:32:00    作者:   来源:鲁北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滨州_催婚_悔婚_彩礼不退_分手
[提要]家是阳信县的陆军(化名)遇到了一件愁事儿,在明知婚姻无望的情形下,已经订婚的陆军因害怕送给女方的彩礼钱收不回而不敢率先提出分手,对方也因担心要退还彩礼钱而一直拖着不说分手。

  鲁北晚报讯 家是阳信县的陆军(化名)遇到了一件愁事儿,在明知婚姻无望的情形下,已经订婚的陆军因害怕送给女方的彩礼钱收不回而不敢率先提出分手,对方也因担心要退还彩礼钱而一直拖着不说分手。

  催婚不成功男方欲悔婚

  2011年初,22岁的陆军经媒人介绍,结识了同龄女孩小雯。2011年底,两家举办了订亲仪式,陆军家给了小雯近两万元的彩礼钱,确定了双方的关系,但两人没有到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

  逢年过节,陆军都要到小雯家送礼,还要“接媳妇”回家,陆军的爸妈都会给小雯钱。按照村里习俗,陆军爸妈送给小雯的礼钱有时八百元,有时一千元。而陆军每次见小雯也不空手,不是买吃的就是买穿的。

  2013年,陆军的父母通过媒人提出让陆军和小雯结婚,但媒人回复说小雯的父母不同意,表示结婚还早。之后,陆军的父母几次催问小雯,但小雯不置可否。2013年底,陆军的父母再次通过媒人向对方提出结婚的要求,但媒人回复说小雯不同意,陆军的父母有些沉不住气了。担心拖延下去对孩子不利,陆军的父母便想让陆军和小雯分手,毕竟分手后可以“谁也不再耽误谁”.

  怕彩礼不退男方很纠结

  陆军的老家有个习俗,订亲的双方若男方悔婚,则送出去的彩礼钱和礼物等都不能再要回;若是女方悔婚,则全额退还。据陆军说,在他和小雯交往的三年时间里,各种礼钱共计花费三万余元。

  陆军一家担心率先提出分手会要不回彩礼钱,便一直拖着不说分手,而小雯一方似乎也感受到了要分手的预兆,却也不主动提出分手,也是一直拖着,“等着男方先提分手”.

  陆军家感觉上了当,被骗了感情还耽误了几年的时间,这个彩礼钱若再要不回,就更加没面子。但一直拖着也不是办法,年龄越来越大了,实在耽误不起。为此,陆军一家特别纠结。

  法律支持彩礼应退还

  带着陆军的疑惑,记者来到了信言法律服务所,就此事咨询了彭军律师。彭军表示,对于谈恋爱的双方,男方主动买礼物、送礼钱给女方,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而所附的条件就是将来女方嫁给男方,是以双方结婚为目的的。若一方悔婚,则在一定条件下,男方送出的彩礼钱可以要回,相关法律对此也有明确支持。

  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相关条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2、3条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记者 张宝凯

初审编辑:陈宏发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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