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自带酒水”等现象在滨州餐饮业依然存在
2014-02-17 10:22:00 作者: 来源:鲁北晚报 我要评论
[提要]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可拨打12315举报,并请求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鲁北晚报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可拨打12315举报,并请求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记者随后走访了市区多家餐饮店,有的店家对于自带酒水或是最低消费并没有硬性规定;有些餐饮店则明确表示不允许顾客自带酒水,并且还设置了包间最低消费。记者发现,关于“霸王条款”的问题,还是设置的餐饮店比较多。
带酒水用餐 被告知禁用
2月14日中午,市民刘先生下班后接女友一起用餐,并选定了单位附近的一家火锅店。用餐时,他的女友在包里拿出了一瓶自带的酸奶,店员看到后马上告知刘先生他们,不能在店内饮用。“这又不是酒水,一瓶酸奶而已,怎么就不能喝呢。”刘先生的女友不满地问道。“我们店里规定不能自带饮品的,您要是想喝酸奶的话,可以点一瓶,我马上给您拿过来。”店员微笑着回答。
近日,王先生在网上团购了一个四人餐,趁着周末约了几个好友一起吃饭。因为是凭团购券就餐,王先生他们被告知不能喝自己带的酒水。“以前经常在那家店吃饭,知道可以自带酒水,就拿着2瓶白酒进去了。”王先生说,“没想到服务员告诉我,团购的餐点不能自带酒水。”王先生虽然很气愤,但最终还是在餐饮店买了两瓶白酒。“本以为团购的实惠些,没想到反而贵了。”王先生表示,本来有心想要投诉的,但后来想了想,就两瓶酒的事儿,也就算了。
是否设置“霸王条款” 店家说辞不同
“我们店里没有最低消费,顾客也是可以自带酒水的。”市区黄河八路一家餐饮店的老板说,“以前也设过这些规定,但如今生意不好做,顾客要是自己带了酒水,我们也不做干涉。”当记者问及“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无效的时候,店老板表示并不清楚。
市区黄河六路一家餐饮店明确规定,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店员还明确表示,就餐的顾客只能饮用饭店提供的酒水,即使带进了包间也是不能饮用的。“这是店里的规定,老板怎么说的我们就怎么做。”市区黄河七路一家火锅店里,不仅禁止自带酒水,还对进入包间用餐的顾客设有最低消费。“包间人均最低消费是68元一位,酒水是禁止自带的。”店员还告诉记者说,“在大厅用餐的话,没有最低消费,但同样禁止自带酒水。”当记者问及“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无效的时候,有的店家表示并不清楚,有的店家则直接不作回答,并且态度很生硬。
律师提醒 遇此类问题可起诉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文龙表示,消费者如果遇到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等霸王条款时,可拨打消协电话进行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消费投诉和法院诉讼两个维权途径来说,徐文龙认为,拨打消协电话进行投诉的可行性更大一些。“消费投诉在处理上比较快捷,能及时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徐文龙说,法律诉讼也能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但等待时间比较长,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并且不能及时得到权益维护。据悉,诉讼材料准备齐全的话,法院可当天进行立案,但开庭的时间至少需要等待一个月;开庭后还需要等待法院作出判决,这段时间是不固定的。
快评
消融“冰冷回应”不能仅靠法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对餐饮业中“霸王条款”的不合理行为进行了明确,随后晚报记者走访本市多家餐饮店发现,面对违法风险,一些商家并没有改变的意愿,甚至有店员“坦诚”地回应“店里就是这么规定的”.
如此冰冷的态度实在让人感到遗憾!
一直以来“霸王条款”的存在让消费者和商家在市场交易中处于不平等地位,而当最高法明确此规定违法后,这种不平衡似乎一下被打破了,消费者的腰杆子也挺起来了。乍一听“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非常给力,但回头看这办法的门槛实在有些“高大上”,现实中谁会动辄因为一顿饭的纠纷而诉诸法律,可操作性不足让消费者依旧“伤不起”、“耗不起”.
“店里就是这么规定的!”,店员这样的大实话听起来并无大错,但一幅“你爱来不来”的高姿态只能让人在春天里感到阵阵寒意。早有学者指出,“霸王条款”之所以长期存在原因有二:消费者别无选择,消费者不知道哪里有更好的选择。
想推动商家内在的转变需要更多外围的力量,从法律上予以明确只是万里长征迈出了第一步,如何利用市场和行政的双重手段,进一步提高其违规成本让消费者最终受益才是王道。
在这个过程中,执法者扮演好自身角色很关键,当消费者拨打12315投诉后,相应的处理如果能迅速而精确地“打击目标”,那些开始不愿改变的商家一定会有所触动,政府部门的热线也不至于陷入“打和不打一个样儿”的尴尬之中。
同时,作为消费者我们又该做些什么?报道中市民王先生面对“霸王条款”最终选择妥协,但其实愿意提供公平交易的还是有的,我们只需简单地用双腿去选择,非如此卖方才会把那股子“坦诚”劲儿用到如何提高服务上去,而不是继续用“冰冷的实话”刺痛我们的神经。
记者 郭笑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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