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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中掺混二甲醚构成犯罪 博兴警方抓获2嫌犯

2014-01-23 17:49:00    作者:贾矿中 谭曙光 李永东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滨州;液化气;二甲醚;博兴;麻醉
[提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液化石油气中不能掺混二甲醚,否则会对液化气钢瓶、垫圈、软管等造成腐蚀,引起泄漏甚至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二甲醚是有毒气体,吸入后可引起麻醉、窒息。博兴县公安局冬季严打整治统一行动开展以来,治安大队为进一步有效消除治安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按照省厅、市局要求,组织民警在对我县市场的液化气进行抽检。

  大众网滨州1月23日讯记者 贾矿中 通讯员 谭曙光 李永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液化石油气中不能掺混二甲醚,否则会对液化气钢瓶、垫圈、软管等造成腐蚀,引起泄漏甚至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二甲醚是有毒气体,吸入后可引起麻醉、窒息。博兴县公安局冬季严打整治统一行动开展以来,治安大队为进一步有效消除治安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按照省厅、市局要求,组织民警在对我县市场的液化气进行抽检。

  民警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发现:我县市场上有液化气中二甲醚含量严重超标,经查,液化气购自犯罪嫌疑人曹某(男,50岁,博兴县人)的液化气站,曹某为非法牟利、稳定客源,协同他人在液化气中掺入二甲醚,案值达二十多万元。同时查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男,30岁,博兴县人)在曹某的液化气站批发液化气之后给下面饭店、液化气小商贩送液化气。该二人的行为涉嫌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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