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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滨州预计增加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

2013-10-25 14:12:00    作者:丁春贵   来源:滨州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供热管网 物业服务费 外墙保温 供热面积 供热企业
[提要]10月23日,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佘洪烈做客“中国滨州”政府网,围绕市城区集中供热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滨州日报讯 10月23日,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佘洪烈做客“中国滨州”政府网,围绕市城区集中供热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今年预计可以增加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

  为了进一步改善供暖效果、提升供暖质量,我市继续加大供热工程建设力度,今年投资1.5亿元进行热源等供热基础建设,建设了100吨的热源锅炉2台,铺设了供热管网29.6公里,预计可增加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在加大供热工程建设的同时,督导存在问题的小区进行院内供热管网改造,并要求热力公司提前进行供热设施维修检测,从多方面保证居民用热效果。

  为做好今冬明春的供暖工作,市住建局已安排热力公司对所有的管线设备进行了检测维护,从11月1日开始到11月5日,供热主管网将开始注水;11月5日到11月10日,完成小区的二次网注水,并开始冷运行;从11月10日开始对供热管网进行提温,确保按期达标供热。

  市城区目前的供热价格是市物价部门通过供热成本监审并召开听证会后确定的,从2008年开始执行,居民为每平方米23元;商用及办公为每平方米34元;困难群众家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每平方米15元的价格。根据相关规定,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在正常条件下不得低于16℃,如果认为家中的温度不达标,可以拨打热力公司热线电话,由热力公司进行现场测量并进行检测维修。如果对测量结果有异议,可以委托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果因为供热企业的原因,导致家中温度低于16℃的,供热企业将根据情况减收或者免收取暖费。这两年我市一直进行供热计量改革,今年凡是达到供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市城区还是按照供热计量收费,并依然执行“多退少不补的政策”。

  四项城建工程进展顺利 2013年,本着“关注民生、提升功能,先急后缓、量力而行”的原则,市住建局拟定了市本级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重点实施了四项工程,这四项工程分别是:一是提升城市品位的蒲湖风景区一期改造续建工程,二是完善城区路网结构的长江三路道路工程,三是提高城市防汛能力的黄河五路综合改造工程,四是改善供热效果的市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另外,还启动了事关城市节能减排的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对这几项工程,我们安排专人负责,倒排工期、科学施工、加班加点,截至目前,各项工程进展顺利。

  3年共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近400万平方米

  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热计量及温控改造,二是热源及供热管网改造,三是外墙保温及门窗改造。通过节能改造,老房子穿衣戴帽,冬暖夏凉,住户采暖、制冷费用大大降低,房子价值也得到了提升。为鼓励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国家安排了专项资金用于改造项目的补助,目前奖励标准为每平方米45元,当然,这45元的奖励标准是建立在热计量及温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改造、外墙保温及门窗改造三个方面都改的前提下,省级财政也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十一五”以来,我市将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来抓。2011-2013年,全市共实施改造近40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近4亿元,涉及3.1万余户家庭,直接受益居民10万余人。同时,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实行热计量收费,去年市城区两家热力公司退费380余万元,用户平均退费320多元。真正实现了社会节能、用户节费的目标。目前,我市正在制定明年及今后的改造计划。

  房子空置一年以上物业服务费可减收

  购买住房后没有入住,物业服务企业不会因为业主没有入住而停止物业服务,而从事物业服务工作是有偿的,物业服务费是应当交的。根据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其物业服务费按实际运行费用适当减收,其中不带电梯的住宅物业服务费减收比例不低于20%,带电梯的住宅物业服务费减收比例不低于30%,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今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已经开工建设5300余套

  保障房建设,直接关系到群众能否“住有所居”。根据统计,截至9月底,全市保障性住房已经开工建设了5305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2户,均超额完成了年度制定的目标任务。

  我市持续强化对保障房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对项目质量缺陷实行“零容忍”的态度,从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等环节入手,落实好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成立质量督查小组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在保障房建设全过程中实施最严格的监督管理。同时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立永久标志牌,注明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前9月全市商品住房均价为每平方米3512元

  近几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呈现出供需平衡、价格稳定的良好态势。今年1—9月份,全市商品住房均价为每平方米3512元,同比增长了3.6%;其中,滨州市城区商品住房销售平均价为每平方米3515元,同比增长3.36%,商品住房价格整体呈现稳中略升的态势。当然,不同区域房子的价格肯定有不同的区别。

  (记者 丁春贵 本报通讯员 马思兰 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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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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