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滨州新闻

火腿肠吃出白色异物 博兴消协维权十倍赔(图)

2013-07-05 08:30:00    作者:马雪蕊   来源: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异物 火腿肠 消协 超市 维权
[提要]博兴的任某购买了一袋火腿肠,却在食用时发现了白色异物,找到销售的超市,超市表示应该去找厂家,经过消协介入调解,超市进行了十倍的先行赔偿。最终超市同意先行赔偿任某火腿肠购买款以及十倍于价格的赔偿金共计132.5元。

  原标题:火腿肠吃出白色异物 消协维权十倍赔

  晨报滨州讯 博兴的任某购买了一袋火腿肠,却在食用时发现了白色异物,找到销售的超市,超市表示应该去找厂家,经过消协介入调解,超市进行了十倍的先行赔偿。

  近日,博兴县的消费者任某在家附近的某超市花12.5元购买了某品牌的火腿肠1袋食用。打开其中一根火腿肠包装后,发现上面有一个白色异物,任某顿时感到非常恶心。她立即找到超市要求赔偿,得到的答复是这属于质量问题,应该去找厂方处理才对。任某认为火腿肠是从超市买的,超市就应该负责到底,于是决定到博兴县消协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县消协工作人员来到超市进行了现场查看和调查了解,在该超市调查后发现,该批次的火腿肠已售完,对于问题火腿肠,超市表示认可,但认为应该由厂家对消费者进行赔偿。消协人员与厂家取得联系后说明了相关问题,厂家看过火腿肠照片后表示可能是在生产环节出了差错,会对事情进行彻底的调查处理,而且同意赔偿并要求超市先行进行垫付。最终超市同意先行赔偿任某火腿肠购买款以及十倍于价格的赔偿金共计132.5元。

       原标题【博兴:火腿肠吃出白色异物 消协维权十倍赔(图)

刘仕超

新闻热线:0543—3077555   新闻邮箱:bzdzw@163.com   滨州大众网友qq群:194643818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