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各国奇异的军事伪装(图)
看见这些绿毛怪、白发魔帝、千年雪妖……,你一定忍不住想捧腹...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看见这些绿毛怪、白发魔帝、千年雪妖……,你一定忍不住想捧腹...
在我国的某些城市,骑车是一种生活的必需手段。在交通工具发达...
1月5日,考生在北方工业大学考点等候进入考场。当日,2013年全...
2013-04-28 11:34:00 作者:赵延勤 来源: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晨报滨州4月27日讯 (全媒体记者 赵延勤 报道)林先生婚前继承了母亲的一套房产,婚后和妻子杜女士一直住在该房子中,后因拆迁得到一笔拆迁补偿款,林先生用这笔拆迁款买了一套房子后还有剩余。杜女士提出与林先生结婚,并要求分割该套房产以及剩余款项,而林先生则辩称是个人财产,拒绝予以分割。律师表示,拆迁款与原来房屋的等值部分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增值部分则属于共同财产。
2002年,林先生继承了母亲遗留的房屋一套。2006年,林先生与杜女士登记结婚,且婚后夫妻两人居住在此房屋中。2009年,该房屋由于城市改建被拆迁,拆迁人直接交给林先生一个52万元的拆迁款存款。2011年8月,林先生从银行取出36万元用于购买商品房一套,在房产证上写明自己为房屋产权人,其余16万元存款一直未动用。后因为剩余16万拆迁款项的使用和分配以及家庭琐事烦扰,夫妻之间争吵不断。
2012年12月,杜女士提出离婚要求,并要求与林先生分割该商品房和16万元拆迁款。
林先生称购买该商品房交纳的房款及16万元都是个人拆迁款,应属其个人财产,不能分割。杜女士坚持表示是因为自己与林先生结婚后才得到的拆迁款,因此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依法予以分割。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拆迁所得,究竟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针对这个问题,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新闻热线:0543—3077555 新闻邮箱:bzdzw@163.com 滨州大众网友qq群:194643818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