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滨州新闻

滨州一出租房莫名起火 房东索赔房客喊冤

2013-04-28 11:01:00    作者:赵延勤   来源: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出租房;起火;房东;索赔
[提要]在租用的房间里睡觉时,客厅里起火将房东留下的家具家电烧毁,在起火原因未明的情况下,房东要求房客赔偿,为此,当事人许女士苦恼不已。

  晨报滨州4月27日讯 (全媒体记者 赵延勤 报道)在租用的房间里睡觉时,客厅里起火将房东留下的家具家电烧毁,在起火原因未明的情况下,房东要求房客赔偿,为此,当事人许女士苦恼不已。

  4月10日4:00许,许女士正在租用的房间里睡觉,突然闻到一股刺鼻的糊味,推开卧室门一看,客厅里着火了,而且火势还不小,桌子、椅子等家具都被烧着了。随即,许女士喊来邻居一起将火扑灭。但客厅里的家具几乎都被烧毁,电冰箱等家电也被殃及。“现在火灾原因还没有查明,我估计是线路老化引起的,家具家电都是房东的,被烧毁了不少,房东认为我在里面住,应该负责任,要我赔偿。”许女士表示,她感觉自己很冤。

  对于出租房里起火造成的损失,该由房东还是房客承担责任,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表明,查明起火原因是责任认定的关键一步,但现在起火原因不明确,责任很难划定。如果出租方尽到安全义务责任,如在设置照明设备等相关电器时,都考虑到安全因素,那么出租方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而承租方在使用房子过程中如果是使用不当而引发的火灾,则承租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宋静涵

新闻热线:0543—3077555   新闻邮箱:bzdzw@163.com   滨州大众网友qq群:194643818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