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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为鼓励员工工作搞聚餐 不料喝醉受伤

2013-04-26 14:11:00    作者:赵延勤   来源: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员工;聚餐;喝醉;受伤
[提要]在公司聚餐过程中,员工喝醉后受伤,其家人想跟公司讨个说法,却一直见不到公司领导的面,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对此,律师表示,公司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与看护义务,具有过错,应该承担责任。

  晨报滨州4月25日讯 (全媒体记者 赵延勤 报道)在公司聚餐过程中,员工喝醉后受伤,其家人想跟公司讨个说法,却一直见不到公司领导的面,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对此,律师表示,公司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与看护义务,具有过错,应该承担责任。

  4月20日,因高某所在的某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一大笔订单,所以公司老总决定晚上组织全体员工一起聚餐,以此鼓励员工继续努力工作。其间,高某喝了很多酒,聚餐结束的时候,他已是接近醉酒不省人事的状态。看到高某喝醉了,其两名同事便想将其送回家,但高某执意要自己回家。看到高某这么推辞,两名同事也没说什么,将其送上出租车后便离开了。

  高某回到家后,上楼的时候不小心踩空摔了一跤,事后经医院诊断为腿部骨折。事情发生后,高某家人找到公司要求赔偿,高某家人认为,是公司的聚餐致使高某喝醉,而高某喝醉后,公司没尽到看护责任,才导致其受伤的发生,所以公司要承担责任。但事故发生后,高某家人一直没见到公司领导,公司员工说领导在外地开会,对此,高某家人很气愤,“这是公司领导在推脱责任吧,事情已经过去四五天了,一直不敢见我们。”高某家人说道。

  那么,在公司聚餐的时候员工喝醉出事,公司是否该承担责任呢?就此,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高某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认识到喝醉酒的不利后果,其对自己的受伤主观上有过错。同时,其所工作的某科技公司在高某参加聚餐时醉酒以及摔倒后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和看护义务,因此对王某的受伤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责任。

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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