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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宇案期待的不仅是“清白”

2012-11-27 08:03:00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劳教 任建宇 人身权利 悬而未决的问题 法院判决
[提要]人们对任建宇案件的关注,反映了对自身权利的一种普遍担忧。重新审视劳教制度时,必须正视这一背景,否则,简单地修修补补,很难跟得上时代前进的脚步。任建宇的遭遇并非孤立的个案,近几年频频曝出因劳教产生的错案,暴露了现行劳教制度存在严重问题。

  人们对任建宇案件的关注,反映了对自身权利的一种普遍担忧。面对人们不断觉醒的权利意识,劳教制度迫切需要改革。重新审视劳教制度时,必须正视这一背景,否则,简单地修修补补,很难跟得上时代前进的脚步。
  □本报评论员 娄士强

  2011年,任建宇因转发微博被劳教两年,2012年11月,获释后的他起诉重庆劳教委被驳回,恢复公务员身份的要求也遭到拒绝。由于没有形成法院判决,任建宇被劳教是否符合法律就成了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人们对任建宇案件的关注,反映了对自身权利的一种普遍担忧。人身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一些地方执行现行劳教制度时严重侵害公民基本权利的情况,给公众带来了巨大的恐惧感。面对人们不断觉醒的权利意识,劳教制度迫切需要改革。
  任建宇的遭遇并非孤立的个案,近几年频频曝出因劳教产生的错案,暴露了现行劳教制度存在严重问题。湖南的唐慧上访状告涉嫌强迫自己女儿卖淫的警察,却被劳教一年半;重庆市民彭洪在论坛上转发打黑漫画,遭到劳教两年的处罚;就在前不久,兰州的一位母亲进京看望读研的儿子,却因曾经有过上访历史被带回原籍接受劳教……很多时候,这种缺乏法律监督的劳教制度,已经成为某些地方政府甚至是个别官员堵塞言路的工具,如果不尽快改革这一制度,将来此类案例仍将难以避免,公民的人身权利仍将会受到威胁,这种现状,和中央关于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极不相符,必须认真重视、抓紧解决,才能回应人们对改革的期待。
  错误地对当事人实行劳教,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人身权利受到侵害,将给社会造成极大的恐惧感,这是对社会和谐氛围的极大破坏。人们对任建宇案的关注,恰恰反映了这样一种担忧,如果劳教制度不改革,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正如任建宇在接受采访时说:“谁不会被劳教?谁都是危险的。”在自己的遭遇面前,任建宇称会一直上诉,他的行动反映的正是现代公民不断觉醒的权利意识。创立于上世纪50年代的劳教制度,显然已经无法适应建设法治社会的时代要求,从目前来看,无论是民间的呼声还是专家的论证,显然是倾向于劳教制度的改变,甚至是废除这一制度,代之以新的制度。
  民间改革劳教制度的呼声和频频曝出的错案,反映了劳教制度本身确实存在严重的制度漏洞。自从1957年建立以来,劳教制度的文件几经修改,目前的依据是2002年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的规定》。劳教审批权完全归公安机关,劳教是在相对封闭的状态下进行的,避开了公开的审判,被执行人获得权利救济的效率极低,最终酿成很多缺乏证据的冤假错案,比如给任建宇定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是他转发过的微博和一件写着“不自由毋宁死”的文化衫,而那位有过上访经历的老母亲就更冤枉了,她到北京只是为了看望自己的儿子,结果则是被劳教。在法治社会里,怎么能容许如此轻率地剥夺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呢?
  在对任建宇案热议的背后,既反映了劳教制度改革的迫切性,也反映了公民权利意识法制意识的成长,相关部门在重新审视劳教制度时,必须正视这一背景,否则,简单地修修补补,很难跟得上时代前进的脚步。

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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