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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身患重病医疗费用高昂 丈夫提出离婚逃避责任

2014-05-29 09:03:00    作者:常云怡   来源:鲁北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彭娟 离婚诉状 丈夫 离婚的理由 原告
[提要]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鉴于彭娟目前的身体状况,原告应尽自己的所能,对妻子给予应有的救助。且此前彭娟因为患病所筹借的医疗费,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

  俗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对年仅29岁的彭娟(化名)来说,这句话正是她目前生活的真实写照,年纪轻轻的她不幸罹患尿毒症,原本十分恩爱的丈夫并没有陪她共患难,反而在关键时刻,向她提出了离婚。

  2002年,彭娟进入一家企业打工,不久便认识了同为工友的年轻小伙穆中新(化名),当时的彭娟还没有想到,这就是她日后要托付终身的人。车间的工作枯燥而乏味,全靠工友们彼此打气,相互支持。在这期间,彭娟和穆中新朝夕相处,终于日久生情,2005年,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

  虽然已经牵手,可彭娟和穆中新并没有立刻结婚,而是在甜蜜的恋爱中走过了两年的时间,直到确定彼此能相伴走过余下的人生,两人才在2007年登记结婚。不久,彭娟就发现自己有了身孕,沉浸在即将为人母的喜悦中,彭娟没有料到,她的人生很快要迎来一个痛苦的转折。

  怀孕5个月时,彭娟出现下肢水肿、乏力、恶心等症状,最初她还以为是孕期反应,谁知经医院诊断,竟是肾功能衰竭,并且情况迅速恶化,转成了尿毒症。在患病初期,丈夫穆中新还在医院彻夜陪护,尽力救治彭娟,可时间一长,穆中新却有了消极的表现。

  2011年春节过后,穆中新开始疏远彭娟,并搬出了两人共同居住的出租屋,之后便不知去向。此后,彭娟的医疗费全靠父母、姐姐四处筹借,至今已花费20余万元。不久前,彭娟终于打听到了丈夫的行踪,可得到的却是丈夫已经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的消息,称与彭娟没有良好感情基础,夫妻感情破裂,这让彭娟痛彻心扉,躺在病床上的她,唯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本案中的丈夫作为原告,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时称:双方没有建立起良好地感情基础,婚后经常吵架。但根据上述事实分析,夫妻二人从相识到结婚,其中经历了至少6年时间。因此,原告提出离婚的理由并非感情破裂,其真实原因是原告无法接受妻子的身体状况,不愿面对妻子无限期的治疗和高额的医疗费用。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鉴于彭娟目前的身体状况,原告应尽自己的所能,对妻子给予应有的救助。

  同时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一方拒不履行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对于彭娟目前治疗所需的费用,原告作为丈夫应给与扶养费支持。且此前彭娟因为患病所筹借的医疗费,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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