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滨州新闻

博兴男子开车进村办事 没留神撞死路边山羊

2014-05-27 09:04:00    作者:   来源:鲁北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山羊 李某 开车 行驶 博路
[提要]山羊在路边被车撞死,孙某这拴羊的地方实在不合适。5月21日上午,家住博兴县乔庄镇的李某因外出办事,开上自家的雪佛兰轿车沿乔博路由北向南行驶。在民警的调解下,李某一次性赔偿孙某损失费500元。

  记者拍案:

  山羊在路边被车撞死,孙某这拴羊的地方实在不合适。合着李某倒霉,下次开车上路可得留点神了。

  5月21日上午,家住博兴县乔庄镇的李某因外出办事,开上自家的雪佛兰轿车沿乔博路由北向南行驶。当他驾驶车辆行驶到陈户镇相孙村南约500米处时,一不留神把村民孙某拴在路边的一只杜波山羊撞死了。孙某见状后,赶紧拦下李某要求赔偿山羊的损失。孙某认为,自己把山羊拴在路边不影响别人走路,李某把自家的山羊撞死,理应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而李某则坚称孙某的山羊突然从路边冲了出来,撞上自己的轿车才被撞死的。就这样,两人因为赔偿责任的问题吵了起来,最终两人拨打了报警电话。

  陈户派出所民警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分别做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民警的说服教育,李某和孙某都认识到了自己过失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并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在民警的调解下,李某一次性赔偿孙某损失费500元。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刘仕超

新闻热线:0543—3077555   新闻邮箱:bzdzw@163.com   滨州大众网友qq群:194643818  拍客群:134474533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无觅关联推荐,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