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麒麟阁供暖两待遇 300业主需另交二次加压费
2013-10-30 21:07:00 作者:卢志强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提要]10月30日,滨州市民刘先生致电本网称,他是麒麟阁小区居民,因是高层供暖,物业公司要收取二次加压费,费用从起初的2元/平米,涨到了5元并且只有34—39号楼共300多户业主需要交,如果不交不给供暖。对此,物业公司称现有供热压力只能达到多层标准,再高的楼层需加压泵辅助,这块费用只能由业主分摊。滨州市住建局燃气热力管理站工作人员表示,滨州市执行的23元/平米的采暖费不包括二次加压的电费。
一起讨要说法的小区居民
大众网滨州10月30日讯(记者 卢志强)10月30日,滨州市民刘先生致电本网称,他是麒麟阁小区居民,因是高层供暖,物业公司要收取二次加压费,费用从起初的2元/平米,涨到了5元并且只有34—39号楼共300多户业主需要交,如果不交不给供暖。对此,物业公司称现有供热压力只能达到多层标准,再高的楼层需加压泵辅助,这块费用只能由业主分摊。滨州市住建局燃气热力管理站工作人员表示,滨州市执行的23元/平米的采暖费不包括二次加压的电费。
刘先生告诉记者,自物业让交二次加压费以来,多名业主已前前后后找过多次,但始终没有解决此事。“起初物业公司说加压费是2元/平米,后来又涨到2.5元,最后涨到了5元 ,费用这么乱涨,一点标准也没有!”刘先生说,他在网上查询过,已经交过的23元/平米的采暖费应该是供暖到户的费用,包括二次加压的费用。
30日上午11点,记者来到麒麟阁小区时,多名业主正在和开发商、物业公司讨要说法。业主们情绪很激动,都在大声的理论。刘先生也在现场,他告诉记者,麒麟阁小区一样的供暖却两样收费,别的楼都不用交二次加压费,只有34—39号楼共300多户需交纳,如果不交不给供暖。
针对这种情况,麒麟阁开发商售后负责人高朋说,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两个系统,开发商没有对业主收取任何关于供热的费用,也没有权利对业主征收费用,但已承担了过热费以及近60%的二次加压费8万元,剩下的40% 共6万元应由物业和业主承担。之所以出现一个小区两种待遇的情况是因为前面楼盘的加压泵是开发商建设的,因政策改变后面的是由热力公司建设。开发商建立的循环泵和加压泵在一块工作,只有一个机组,而热力公司的则是两个机组,他们只负责循环泵不负责加压泵,所以才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对业主的激动情绪他也表示理解。
物业公司闫经理称,现有的供热压力只能达到多层的标准,再高的楼层需加压泵辅助,但物业公司只提供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等服务,物业公司没有能力承担二次加压的费用,只能由业主分摊。他们和热力公司协调过多次,但对方明确表示不承担加压设备的任何运行费用。
记者在滨州市物价局的官方网站上查询到,2013年6月7日发布的《滨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第九条中有明文规定:“供水、供热等二次加压设备运行电费由供水、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承担,不得列入物业服务成本。”
那究竟是物业公司乱收费,还是鑫诚热力公司推卸责任?针对这个问题,记者联系了负责供热的滨州市住建局燃气热力管理站站长孙拥军。他告诉记者,收取的23元/平米的采暖费包括蒸汽成本、换热站电费、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但不包括二次加压的电费。因为滨州实行的是小配套模式,收取的配套费只到小区的建筑红线,负责到换热站。小区内部的管网,二次加压设备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等是由产权单位负责。
孙拥军告诉记者山东省将出台相关政策逐步实现大配套模式,费用也会增加。到那时,产权归热力公司所有,二次加压等将由热力公司负责。前段时间,物价部门出台的《滨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供水、供热等二次加压设备运行电费由供水、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承担,不得列入物业服务成本。”的规定不符合滨州的现状,因为滨州实行的是小配套,当时出台政策时也没有征求供热部门的意见,所以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孙拥军建议物价部门,在大配套模式实行以前,给二次加压的费用核定一个价格,避免各物业公司收费不一,让小区居民不满意。
责任编辑: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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