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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盛世名门延期不交房 开发商承认内部有问题

2013-04-24 16:48:00    作者:季青云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盛世名门;延期;半年
[提要]“本想买了新房子就不用再租房,可拖了半年还是没交房。”业主丁女士无奈的告诉记者。位于滨州市区渤海8路南首的盛世名门小区合同上定于2012年10月交房,但一直拖到现在仍未交房,业主们都很着急,也很无奈。开发商表示,内部出现问题,正在协调解决。

  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

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

合同第九条明确出卖人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合同第九条明确出卖人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大众网滨州4月23日讯 (记者 季青云) “本想买了新房子就不用再租房,可拖了半年还是没交房。”业主丁女士无奈的告诉记者。位于滨州市区渤海8路南首的盛世名门小区合同上定于2012年10月交房,但一直拖到现在仍未交房,业主们都很着急,也很无奈。开发商表示,内部出现问题,正在协调解决。

  今天上午,市民刘先生向本网记者反映,自己在位于长江1路渤海8路的盛世名门住宅小区购买的新房子,当时签合同时明确表示,2012年10月交房,但是迟迟没有交付。“我们多次联系开发商,一开始他们说到2012年年底,后来就一直这样拖着,这都半年了。”刘先生无奈的表示。记者了解到,盛世名门住宅小区,又叫望湖花园,开发建设单位是滨州市高杜置业有限公司。

  在盛世名门售楼中心,记者看到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目前所有房源都已售完,约200户。”至于何时交房,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具体交房时间不清楚,可以问一下公司那边具体负责的杨总。”在售楼中心,不时有业主过来咨询交房时间,“本想买了新房子就不用再租房,可拖了半年还是没交房。”丁女士说道。“现在开发商一直拖着,电话也不接。”前来咨询交房时间的牛先生告诉记者。

  在刘先生提供的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记者看到第八条交付期限明确是2012年10月1日。合同的第九条明确了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其中规定逾期超过9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记者在盛世名门小区施工现场看到,整个工地一片狼藉,只有2个工人在忙碌。记者询问施工工人大约何时能完工时,一工人表示,“如果领导着急的话,还需要2个月时间吧。”至于为何只有2人施工,他说,“我也不清楚。”就此事,记者电话联系了工程施工方苏姓经理,他以开会为由挂了记者的电话。

  随后,记者来到开发商办公室,但并没有见到杨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整个项目杨总负责,其他的不是很清楚。记者电话联系了滨州高杜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杜民生,“开发商内部出一些问题,目前正在协调解决。”当记者追问具体交房时间时,杜民生称自己在开会,随后挂掉电话。

  到底何时交房?本网将会继续关注此事。

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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