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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说,近两年来,我市居民医保整体运行平稳。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概括。一是覆盖人群空前广大。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连续几年都稳定在310万人以上,刨除50多万的城镇在职职工和十几万的退休职工,从应覆盖人群来看,我市居民医保已经实现了应保尽保,居民医保已经成为覆盖人数最多的社保险种。二是筹资水平逐年提高。目前我市居民医保的筹资渠道主要由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2014年为每人320元,之后的2015年和2016年分别为每人380元和420元,2017年再次确定提高到每人450元,居民医保筹资水平随之水涨船高,2015年和2016年居民医保总筹资额分别为15.28亿元和18.03亿元。三是制度日趋完善。在居民医保运行的过程中,坚持居民医保制度的不断完善,个人筹资标准由最初的两档缴费统一调整为一档缴费,住院报销政策随之作了相应调整,居民门诊统筹、居民慢性病等政策进一步完善;2016年7月以后,历时半年,经过反复测算、实地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对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滨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代替了原先的《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市居民医保在制度建设上的进一步成熟。四是受益人数和待遇支出数额较大。因为参保人数众多,居民医保的受益人数和待遇支出数额也是相当巨大,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包括门诊和住院在内,居民医保待遇支付总人次都在980万人次以上,也就是说,每个参保居民每个年度内平均使用居民医保3次以上;两年的待遇支出总额分别达到14.55亿元和19.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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