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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守彬与网友在线交流
谷守彬做客“中国·滨州”网络在线访谈
大众网滨州5月11日讯(记者 王亚明)11日下午,滨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党组书记谷守彬做客中国·滨州“勤于民生,创新服务”网络在线访谈,围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社会保险工作方面的问题。谷守彬介绍,近两年来,滨州市居民医保整体运行平稳,已经实现了应保尽保,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2014年的每人320元,提高到2017年的每人450元。
2017年,居民医保政府每人补助450元
【主持人】:2016年的1月份,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我市在2014年提前完成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的整合,建立了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从2015年开始正式运行新制度,近两年的运行情况如何?请谷局长简要地给大家介绍一下。
【嘉宾 谷守彬】:总体来说,近两年来,我市居民医保整体运行平稳。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概括。一是覆盖人群空前广大。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连续几年都稳定在310万人以上,刨除50多万的城镇在职职工和十几万的退休职工,从应覆盖人群来看,我市居民医保已经实现了应保尽保,居民医保已经成为覆盖人数最多的社保险种。二是筹资水平逐年提高。目前我市居民医保的筹资渠道主要由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2014年为每人320元,之后的2015年和2016年分别为每人380元和420元,2017年再次确定提高到每人450元,居民医保筹资水平随之水涨船高,2015年和2016年居民医保总筹资额分别为15.28亿元和18.03亿元。三是制度日趋完善。在居民医保运行的过程中,坚持居民医保制度的不断完善,个人筹资标准由最初的两档缴费统一调整为一档缴费,住院报销政策随之作了相应调整,居民门诊统筹、居民慢性病等政策进一步完善;2016年7月以后,历时半年,经过反复测算、实地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对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滨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代替了原先的《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市居民医保在制度建设上的进一步成熟。四是受益人数和待遇支出数额较大。因为参保人数众多,居民医保的受益人数和待遇支出数额也是相当巨大,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包括门诊和住院在内,居民医保待遇支付总人次都在980万人次以上,也就是说,每个参保居民每个年度内平均使用居民医保3次以上;两年的待遇支出总额分别达到14.55亿元和19.28亿元。
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主持人】:居民医保已经成为我市覆盖人群最广的险种,当然也是倍受关注。访谈公告发布后吸引了网友的关注,其中有不少就是有关居民医保方面的问题。下面我们来看一下。
【中国滨州网友“铜豌豆”】局长你好!今年的新农合在卫生室为什么最多只能报60元了?去年不是100吗?为啥降低了?
【嘉宾 谷守彬】:这位网友你好!你问的应该是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问题。首先告诉你这并不是待遇的降低,而是政策调整的表现。我市居民医保制度2015年开始正式运行,一直以来实行的是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即在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最多可获得100元的报销,报销比例为50%。2017年我市对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了调整,将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改为个人账户政策,按每人每年60元标准从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用于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一般诊疗费、住院个人负担的医疗费及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通俗来说,门诊统筹政策就是你有符合规定的医疗消费,就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如果没有,就不享受医保报销;而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是参保居民自己的钱。我们之所以做这样的政策调整,主要是因为在门诊统筹政策期间,部分参保居民认为一年下来没有获得医保报销是吃亏,存在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造成了医保基金不必要的浪费。因此经过反复测算和借鉴外地市的经验,实行了个人账户政策。
【主持人】:这应该是为了促进医保基金合理使用,而采取的措施,对吗?
【嘉宾 谷守彬】对。我国医保制度从根本上来讲是互助共济的制度,医保运行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根本原则。2016年我市居民医保当期支出19.28亿元,当期超支1.24亿元,累计结余仅为1.7亿元,居民医保基金整体形势不容乐观。因此在今年出台的《滨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中,我们将基金的合理使用作为政策设计的重要方面。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爱惜、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是每个参保人的职责和义务,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维护好大家的救命钱。
单位缴纳医疗保险的可不再参加新农合
【中国滨州网友“华山论剑”】:我是沾化的农民,现在在烟台打工,在烟台打工期间企业己为我缴纳了医疗保险,因我不懂又继续在村里交了医保。请问这算不算重复缴纳。如果是的话,可不可以不交老家的医保,以后回去后还用不用再补上?
【嘉宾 谷守彬】:这位网友你好。像你这种情况,可以只缴纳一份医疗保险。如果缴纳了烟台的医疗保险,再回到老家参保时,只要出具在烟台的参保缴费证明,是不需要补缴这段时间的参保费用的。
【主持人】其实这位网友提到的问题,在当今社会非常常见,可能这几个月在老家,是居民身份;接下来一段时间在当地或者外地企业打工,又是职工身份。
【嘉宾 谷守彬】:对,针对这一问题,2015年我市出台了《滨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及转换暂行办法》,对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之间的转换接续,作了明确规定,方便参保人员流动时能够连续参保,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中国滨州网网友“小亮”】:我对象之前一直交着居民医保,去年年底家里有点事,忘记交保险了。我对象于3月28日住院,我在4月1日进行了补缴,一共交了580元钱,可是等到出院的时候医院不给我报,是怎么回事?
【嘉宾 谷守彬】:这位网友你好。每年的9月至12月是居民医保下一年度的集中缴费期。根据我市居民医保政策,“当年超过集中缴费期缴费的,需全额缴纳包括政府补助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你对象住院是发生在补费之前,所以按规定,你对象这次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因为医疗保险是预防疾病风险的,如果每个人都在风险发生之后才缴费,那我们的医保制度也就没法运行了,医疗保险的连续性政策也是为了维护制度的可持续性而做出的规定,相信你是能理解的。
【主持人】:不少人会忘了缴保险,我市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是3个月,客观来说,这段时间还是比较长的,在此也提醒这位网友和广大市民,在集中缴费期到来时,及时缴费,以免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查询社保信息可拨打人社服务热线“12333”
【中国滨州网网友“三生三世”】:我在一家企业上班好几年了,老板一直说给买着“五险”。今年我在网上看过几次全民参保登记的报道,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人来给我们登记?是不是老板压根就没给买保险?
【嘉宾 谷守彬】:首先肯定一条,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面向的主体是每一个人,但是并不需要每一个人都直接参与,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更多的还是数据参与,只有少部分确定需要入户调查的人群才需要直接参与,因此这位网友的社保信息很有可能已经通过社保数据库的数据整理和排查,在“不知不觉”中进行了登记。如果对自己的社保状态不是很清楚,也可以通过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者人社服务热线12333进行具体查询。
【主持人】:看来,还是有不少人对全民参保登记这项工作不是很了解。麻烦谷局长给广大网友介绍一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有关情况。
【嘉宾 谷守彬】: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人社部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一项专项行动。按照全省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分四个层次推进这项工作:第一层次是数据整理,形成本市范围内以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示的社会保险已参保数据库。第二层次是数据排查,形成省内未参保人员数据库。第三层次是入户调查。进行逐户未参保登记确认,同时动员未参保人员参保缴费。第四层次是汇总上报。将入户调查信息上报省厅,形成全省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建立动态关联机制,实现信息自动实时更新。
该项工作的数据整理和数据排查工作已在去年顺利完成,根据市、省、部三级平台的数据排查比对,确定我市共有18.8万城乡居民尚未参保,需实施入户调查登记。按照“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在公安、民政等多个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到今年3月底顺利完成了入户调查工作,入户调查率100%。通过入户调查,全市12.3万城乡居民办理了参保登记,实现新参保4.85万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全面掌握社会成员的具体参保情况,有效解决社会保险管理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为下一步实现社会保险的精确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之间暂不能办理转移续接
【中国滨州网网友“踏雪寻梅”】:局长你好!我之前在市区的一家企业上班三年,去年我考上了惠民的事业编,在新单位上班后,想把之前交的养老保险转到现在的单位,却被告知暂时不能转移。请问是怎么回事?之前交的保险不会白交吧?
【嘉宾 谷守彬】:这位网友你好!你问的问题涉及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的问题。目前,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问题,我省尚未出台相关细则,所以你的养老保险转移事项暂时还不能办理。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7月印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的处理意见》规定,“国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出台前流动的人员,可先在新单位按相应制度参保缴费,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再按规定补办转移接续手续。” 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你之前交在企业交的养老保险,是不会白交的。
【主持人】:也就是说,这位网友可以先在新的单位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到转移接续的政策出台后,再补办转移接续手续就可以了。是吗?
【嘉宾 谷守彬】是的。目前人社部已经印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因为养老保险实行的是全省统筹政策,待省经办细则下发后,这位网友的转移接续业务就可以办理了,相信应该不会等太久。
职工大病保险,年度最高补偿20万元
【中国滨州网友“村落晚晴天”】:听说职工也有大病保险政策了?我们退休职工能参加吗?具体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嘉宾 谷守彬】:这位网友你好。去年年底,省政府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省启动实施职工大病保险工作。按照全省职工大病保险政策规定,凡是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医疗待遇的职工和退休人员,按规定享受职工大病保险待遇,2017年职工大病保险费按照人均20元的标准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也就是说只要是正常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和已经办理了医保退休的退休人员,自动获得职工大病保险参保资格,不需要另办参保手续,也不需要个人另缴保险费。
关于具体的报销政策,职工大病保险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2017年暂将未列入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部分抗肿瘤分子靶向类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特效药品纳入职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患疾病使用以上药品,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60%给予补偿,年度最高补偿20万元。目前纳入我省职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药品共有18种,具体的药品名称大家可以在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的网站上查询。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可转移合并
【滨州传媒网网友“风向北吹”】我今年21岁,前几天村干部来宣传,叫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我想过两年外出打工,我是应该参加企业保险,还是参加农村养老保险?
【嘉宾 谷守彬】这位网友你好。你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条件,今年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果你外出打工,也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滨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
【滨州传媒网网友“SongleTravel”】: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和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嘉宾 谷守彬】:这位网友你好。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的累计缴费时间确定。有这么几种情况: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
工伤七至十级,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享受一次性补助金
【中国滨州网网友“黑骑士”】:我在两年前被确定为工伤八级伤残,今年3月份单位和我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我的工伤待遇是不是就没有了吗?
【嘉宾 谷守彬】:这位网友你好。根据《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按照伤残等级标准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目前滨州市社保缴费有四种方式,参保人可灵活选择
【中国滨州网网友“万事如意”】:我是一名个体工商户,听说今年保险缴费可以不用去人社局排队了,请问具体可以怎么交?
【嘉宾 谷守彬】这位网友你好。从去年开始我们对社保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搭建了“智慧社保平台”,对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进行了转型,除了直接在人社服务大厅窗口缴费外,目前有多种缴费方式可供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选择:一是参保人员可于每月的25日前就近到我市范围内市、县(区)社保经办大厅、乡镇办人社所及部分药店、商场的自助柜员机办理;二是可到农业银行网点柜台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是可下载“滨州智慧人社”手机APP缴纳社会保险费;四是可登陆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到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主持人】:的确是比以前方便很多!这是信息时代给我们带来的便利!
【嘉宾 谷守彬】:是的。我们人社部门也是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以“互联网+人社服务”为理念,大力开展 “智慧社保”平台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目前196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可以全部在网上运行,实现了网站、手机APP、微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12333短信等“外在多元、内在统一”的网上办理格局。通过智慧社保平台建设,前台业务办理平均时间大大缩短,已由去年的1.9天,提高到目前的0.35天,有效地提高了社保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等四类人有望在年底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中国滨州网网友 “燕山大雪花”】我父亲是一名退休人员,随我在北京居住多年了。最近看新闻说年底之前跨省看病可以直接报销了,请问真能实现吗?
【嘉宾 谷守彬】:这位网友你好。人社部对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适用人群进行了明确,分为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等四类,2017年重点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问题。从你的描述来看,你的父亲应该属于这类人群,如果还没有办理异地安置备案,可以尽快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里办理有关手续。目前,我市的跨省异地就医平台系统建设已基本完成,并接入了国家异地就医平台,正在进行联网调试,预计2017年底可实现与部分省市定点医院的联网结算。
【主持人】社会保险工作事事都连着群众最直接、最切身的利益,感谢谷局长对大家的提问都做了详细的解答,谢谢您!
【嘉宾 谷守彬】非常感谢大家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刚才,大家咨询了很多问题。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我也深深感受到了大家对社保工作的期许和要求,这对于我们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有很大的帮助和促进作用。由于时间仓促,刚才回答的有不完整的或者不全面、不对的地方还请广大网友朋友们谅解和理解。线下大家也可以直接拔打人社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我们的工作人员通过在人社信息系统查询具体信息后,可以给大家做针对性的解答。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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