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亲生子女收买拐儿也判刑-3起案件正义惩戒

2012-06-05 15:33:00    作者:杨维汉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拐卖儿童 关倩倩 判刑 亲生子女 犯罪案件
[提要]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凤英、许元理、万玉莲、潘存芝、高怀玲等人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其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据此,依法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凤英、许元理、万玉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潘存芝、高怀玲有期徒刑十五年、十三年,并处罚金。

  新华网北京5月30日电(记者杨维汉)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人民法院近年来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治拐卖儿童犯罪,特别是对于偷盗、强抢、拐骗儿童进行贩卖的犯罪分子,始终坚持严惩重判,目前采取哄骗、偷盗、强抢等方式拐卖儿童的犯罪发案数量明显下降。但由于各种复杂因素的综合影响,惩治拐卖儿童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区出卖亲生子女及“人贩子”收买并贩卖此类婴幼儿现象较为突出。

  拐卖儿童及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儿童身心健康。最高人民法院30日公布了三起贩卖亲子、收买被拐儿童等涉及拐卖儿童犯罪典型案例,同时要求各级法院要对严重拐卖儿童犯罪继续保持高压严惩态势,依法惩治出卖亲生子女及收买儿童的犯罪行为。

  贩卖亲子获刑罚——武亚军、关倩倩拐卖儿童案

  被告人关倩倩于2009年2月8日生育一男孩,后因孩子经常生病,家庭生活困难,被告人武亚军、关倩倩夫妻二人决定将孩子送人。同年6月初,武亚军、关倩倩找到山西省临汾市某医院护士乔瑜,让其帮忙联系。第二天,乔瑜将此事告知张永珍,张永珍又让被告人段麦寸询问情况。段麦寸与关倩倩电话联系后约定付给关倩倩26000元。后段麦寸将此情况告知被告人景九菊,景九菊经与被告人赵临珍联系看过孩子后,赵临珍又通过被告人郭秋萍介绍买家。同年6月13日在赵临珍家中,武亚军、关倩倩将出生仅4个月的孩子以26000元的价格卖给蔡怀光(在逃)。赵临珍、景九菊、段麦寸、郭秋萍分别获利1400元、600元、500元、1500元。后因武亚军的父亲向公安机关报警称孙子被武亚军夫妇卖掉而案发。同年7月17日,公安机关将被拐卖的婴儿成功解救。

  法院认为,被告人武亚军、关倩倩将出生仅4个月的男婴,以26000元的价格出卖给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对于武亚军、关倩倩辩解其行为属于私自送养、不构成犯罪的意见,经查武亚军、关倩倩在不了解对方基本条件的情况下,不考虑对方是否有抚养目的及有无抚养能力等事实,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的巨额钱财,将孩子送给他人,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儿子,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其辩解不能成立。武亚军、关倩倩由于家庭生活困难,将孩子出卖给他人,后孩子被公安机关成功解救,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依法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武亚军、关倩倩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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