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滨州最美工匠”评选活动通知

2017-03-29 20:07:00 来源:  作者:

  各县区总工会,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工会,市直各产业(委局)工会、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新风,贯彻落实做强叫响“大国工匠”品牌的有关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在“五一”节前开展首届“滨州最美工匠”评选活动,集中宣传一批立足本职岗位,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技艺超群,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为国家建设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典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1、采取单位推荐的形式征集“滨州最美工匠”候选人。

  2、以文字、图片等方式在有关媒体展示候选人先进事迹。

  3、在推荐和展示的基础上,市总工会最后确定“滨州最美工匠”人选10名,并授予“滨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其他候选人授予“滨州市优秀职工”荣誉称号。

  4、在滨州日报、鲁北晚报、《滨州工人》杂志等报刊宣传“滨州最美工匠”先进事迹。

  二、候选人基本条件

  1、信仰坚定、矢志报国,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党报国,把实现个人梦想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密联系起来,努力实现人生价值的先进事迹。

  2、立足本职岗位刻苦钻研技术,在技术创新的道路上不断超越自我,争做学习型、知识型、创新型高素质劳动者,掌握本行业顶尖技术的先进事迹。

  3、发扬主人翁精神,爱岗敬业、淡泊名利,服务企业、奉献社会的先进事迹。

  4、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自身的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积极传播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理念,在平凡工作和生活中作出不平凡业绩的先进事迹。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2、报送材料。书面材料:“滨州最美工匠”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3份(加盖公章),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候选人获得的奖项证书复印件;电子版材料:“滨州最美工匠”推荐表,候选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候选人工作照片、生活照片各1张。

  3、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候选人基本条件和分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于3月15日前(以邮戳和电子邮箱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市委综合楼417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bzgrbjb@163.com,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推荐单位+滨州最美工匠候选人事迹材料”。联系人:韦爱芳、谷芳芳,电话:3165909。

  4、凡是没有完成2016年度工会经费上解任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单位,不得推荐先进。

  5、各推荐单位确定“滨州最美工匠”候选人后,应组织媒体进行先期宣传。各级工会要以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为契机,结合“滨州最美职工”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各行各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形成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热潮。

  附件:1、“滨州最美工匠”候选人分配表

        2、“滨州最美工匠”推荐表

  滨州市总工会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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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芳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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