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通知

2017-09-01 19:4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关于在城区公共交通系统

  开展文明驾驶员、文明公交车、

  文明出租车和优秀站务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滨州交运集团、市公共汽车公司、方正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京华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交运汽车出租分公司、东方轿车出租有限公司、滨城区运输公司通达出租车队:

  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刺之年,为贯彻落实市文明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打造文明、和谐、安全的交通出行环境,提升我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在城区公共交通系统开展2017年文明驾驶员、文明公交车、文明出租车和优秀站务员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按照“紧贴实际、全员争创、重点培树、集中宣传、整体推进”的原则,努力倡导广大营运驾驶员恪守职业操守、弘扬社会美德,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仪容仪表得体、言谈举止文明,不断提高广大驾驶员的文明素质和驾驶技能,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交通运输规范服务水平,为全市人民做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评选名额

  文明驾驶员在城区公交(包括城际公交)、出租从事公共交通运输的驾驶员中评选;文明公交车、文出租车在城区从事公共交通营运的公交车、出租车中评选;优秀站务员在滨州汽车总站站务人员中评选。最终评选出文明驾驶员100名、文明公交车和文明出租车100辆、优秀站务员20名。各公司初选推报名额分配:5个出租车公司作为一个推报单位共20人、车(20名驾驶员候选,20辆车候选。以下单位类同);滨州交运集团城际公交35;市公共汽车公司55;滨州汽车总站22。推报的候选名单结合推报单位计分标准得分和网上微信投票得分按90%入选(各推报单位推报候选不足分配名额也按90%入选)。

  三、活动实施步骤

  1、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于2017年4月14日上午9:30在市公共汽车公司举行争创活动启动仪式。会上,市文明办和市交通运输局领导讲话,市公共汽车公司、滨州交运集团(城际公交)、出租汽车公司(5个出租汽车公司共派30人)及滨州汽车总站各派30名驾驶员(站务人员)代表参加(各公司参会人员由运管局派专人负责集合队伍),滨州交运集团分管经理作表态发言、市公共汽车公司派1名驾驶员代表向驾驶员发起倡议(书面发言)。

  2、活动要求。市区公交(包括城际公交)、滨州汽车总站、出租汽车各公司要按活动通知及评选条件的要求,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广泛动员,组成开展争创活动及评选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在公交车、出租车及汽车总站悬挂争创和评选活动标识,吸纳广大乘客积极参与评选,可设立意见箱或留言簿,公司派专人进行收集,作为初选的依据。

  3、评选办法。各公司于2017年8月1日开始按照评选条件、标准要求以及乘客意见对“文明驾驶员、文明公交车、文明出租车和优秀站务人员”进行初选并在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10天)。公示结束后2017年8月20日前向市交通运输局提报候选名单,推选的“文明驾驶员、优秀站务人员候选人要上报典型事迹及公司评语并贴人员照片,要按下发的表格详细填写,并将文明驾驶员、优秀站务人员及文明车的计分表一并上报。所报材料首先以电子文档报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邮箱(jt2226882@163.com),再上报一份加盖公司公章的纸质材料(联系人张蔚,联系电话2226882)。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于2017年9月对推选的候选人在鲁北晚报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20天),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滨州大众网进行投票。最终入选以候选人(车)所在推报单位按计分标准所得分数和微信投票所得分数相加从高到底按90%入选。计分办法,推报单位得分按80%计分,微信投票按20%计分。

  四、表彰

  公示结束后于2017年10月(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在市交通运输局五楼会议室举行表彰仪式,中共滨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给予获得“文明驾驶员、优秀站务人员”的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给予评为“文明公交车、文明出租车”的车辆颁发奖牌。

  中共滨州市委宣传部

  滨州市文明办

  滨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4月13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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