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出台民间借贷法律抑制高利贷
2013-01-06 23:05: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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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滨州 政协委员 民间借贷
[提要]近几年来,随着滨州市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民间借贷现象增多,牵涉到家庭、个人和企业的借贷规模有逐年上升趋势。对此,政协委员刘金杰与李保国联合提议,尽快出台法律,规范民间借贷,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大众网滨州1月6日讯(实习记者 王君彩)近几年来,随着滨州市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民间借贷现象增多,牵涉到家庭、个人和企业的借贷规模有逐年上升趋势。对此,政协委员刘金杰与李保国联合提议,尽快出台法律,规范民间借贷,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委员刘金杰与李保国在调研中发现,民间借贷为发展民间经济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也是对当前我国金融体系不健全的一种有益补充。民间借贷发展迅猛也存在金融背景:经济大环境高通胀预期下的银根紧缩,很多中小企业从银行难以贷到款,不得不通过民间借贷来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实体经济投资机会较少,实业利润率不高,也使得民间有大量闲钱可以用来放贷,既有市场也有供给,而在农村,农民手中的一些闲钱,又有高利贷滋生的土壤,致使民间借贷日益增长。
他们认为,全民借贷显然就像全民炒股一样,超过了正常金融情况下,中小企业所须融资需求,这种民间借贷如得不到有效规范和监管,可能出现血本无归的风险,也会对实体经济起到打压的负面作用。
对此,他们建议,加快民间借贷在立法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立民间借贷法律法规,规范借贷行为,保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
提案提出,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变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间不平衡的现状。体制外的企业融资成本高,体制内的企业则享受基准利率的低融资成本,这种融资行的双轨制是造成民间借贷的体制根源,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
针对中小企业借贷难问题,他们建议对企业要继续进行结构性减税,并将减税的重点方向放在中小微企业,尤其对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能广泛吸纳就业人员、推动科技进步的中型微型企业,要给予支持,从而为它们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减少企业对民间借贷的需求。
对于如何避免民间借贷给居民带来的风险,他们认为,重点应放在拓宽居民的理财渠道上。政府应引导民间闲置资金的流向,通过有保障的机构集聚整合民间闲置资金,进行合法有序并且规避风险、有较高回报的投入,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公益事业、福利事业等,发挥民间资本作用。
宫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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