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就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解释。[详细]
何某作为党员,信奉、参加被列为邪教的所谓宗教团体,丧失了共产党员应有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案例三中王某喜欢游览名胜古迹,多次到一些宗教场所游览参观,是在其休假时间,其目的仅仅是为了参观游览,不宜认定为参加迷信活动。[详细]
一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执业申请书;十三条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执业地的原审核颁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一)受到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处罚的;[详细]
2016年12月23日工信部网站发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工信部信管[2016]407号)。文件第十二条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英文简称APP)包括移动智能终端预置应用软件,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可以通过网站、应用商店等移动应用分...[详细]
【摘录: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详细]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详细]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应当认真落实责任制,把严防邪教组织的滋生和蔓延,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期坚持下去,维护社会稳定。[详细]
2016年2月初,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该条例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详细]
201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详细]
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隐性信教,背离了党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但应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要求共产党员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看待和说明宗教的本质,看待宗教的存在,正确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长期性、民族性...[详细]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完善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加大对邪教犯罪的处罚力度。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详细]
为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调动群众参与打击防范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性,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出台了举报邪教的奖励办法。微信公众号衡阳反邪 7、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成员或者他人绝食、自虐等,或者蒙...[详细]
1997年我国将邪教犯罪列入刑法。笔者从立法精神和实务运用的角度出发,对此次司法解释的条款逐一做以解读,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在此趋势下,“神话首要分子”这一认定条件已经存在明显空白,给部分邪教犯罪留下较大漏洞。[详细]
据此,公安机关对于涉案物品是否属于邪教宣传品,进而认定该行为是否是涉邪教犯罪行为进行全面审查,并适用2017《解释》中第1条的规定进行认定。最后,2017《解释》第2条第10款针对“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人民币进行邪教宣传行为进行了细化规定。[详细]
2017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号)(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详细]
十八条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加强防范和处置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依法开展情报、调查、防范、处置以及资金监管等工作,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和严厉惩治暴力恐怖活动。[详细]
于法官:法院审理起诉构成犯罪、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案件,所以,从法院的办案角度看反邪教立法,我们对邪教犯罪处理的依据主要是《刑法》第 300条。款规定了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详细]
条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使用的土地、山林、房屋等,由该场所的管理组织或者其所属的宗教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证书。国家征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使用的土地、山林、房屋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其它有关规定办理。[详细]
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专门对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犯罪作出规定,为依法打击邪教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详细]
” 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详细]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人民法院依法以李某等4人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十一年。[详细]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其他参加人员 , 情节较轻的 ,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情节较重的 ,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情节严重的 , 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详细]
李洪志鼓吹“去情”,将弟子与他们的亲人隔开;鼓吹“去人心”、“去执著”,声称“我们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东西”,要求弟子与常人社会划清界限。李洪志用集体学法、背法,集体练功让弟子丧失大量独处时间,协调人或辅导员借助“比学比修”缠住并控制普通学员。[详细]
“我后悔,我应该相信科学”“希望大家不要学我”……近日,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冼某、黄某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一审进行公开宣判,判处3名被告人1年至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详细]
为了搞好宗教社会团体的登记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了《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条 宗教社会团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年度检查报告和有关材料,须同时报送该登记管理机关同级的政府宗教事务...[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