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533电话渠道专享“吉祥宝意外伤害保障计划”

2014-03-04 09:07:00    作者:   来源:中国建设银行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吉祥宝;电话销售;保障方式;意外伤害;保费
[提要]“吉祥宝意外伤害保障计划”(以下简称“吉祥宝”)是一款具有还本设计的保险组合产品,由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通过中国建设银行95533电话销售平台向建行客户推出的电话销售渠道专享保险产品。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年满18周岁,因意外导致身故,按主附险已交全部保费的110%加上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

  “吉祥宝意外伤害保障计划”(以下简称“吉祥宝”)是一款具有还本设计的保险组合产品,由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通过中国建设银行95533电话销售平台向建行客户推出的电话销售渠道专享保险产品。

  一、产品特色简介

  1、大灾高保障,防护再升级

  2、意外覆盖广,出行更无忧

  3、还本百分百,收益固定有

  4、投保范围广,保障方式多

  5、电话来投保,保单送到手

  二、投保范围

  出生满30天 - 55周岁。

  三、交费期间

  5、10年交清。

  四、交费方式

  可选择趸交、月交、年交。

  五、保险期间

  保至70周岁(5年交清、10年交清)。

  六、主要保险责任简介

  1、生存保障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期满时主附险已交全部保费的110%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2、身故保障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因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身故,身故金为该类意外伤害所对应的保险金额;因其他意外或非意外导致身故,按主附险已交全部保费或主附险保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年满18周岁,因意外导致身故,按主附险已交全部保费的110%加上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因非意外导致身故,按主附险已交全部保费的110%给付。

  3、残疾和烧伤保障

  若因意外导致的残疾和烧伤,则按对应的保险金额进行比例给付。

  本产品及演示仅供参考,具体保障利益请以保险条款为准。

  本资料仅供了解产品之用,具体应以条款及保险合同为准。

  如有购买意向,详询建行客服热线95533。

  保险产品意向登记表

初审编辑:季青云
责任编辑:吕芳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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