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无"提前供暖"的相关细化标准
2013-10-25 13:11: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提要] 2010年市政府制定施行的《滨州市供热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三十五条规定:居民采暖期起止时间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20日。
2010年市政府制定施行的《滨州市供热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三十五条规定:居民采暖期起止时间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20日。根据气候变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或者延长供热时间,并向社会公布。供热企业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5日进行预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
责任编辑:吕芳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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