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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同时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规范庭审活动,提升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阳信县人民法院邀请17名县人大代表观摩庭审,让人大代表走进法庭,了解庭审、监督庭审。
这次庭审观摩的案件是保证保险合同纠纷,被告李某在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处购买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一份为其在银行办理的贷款提供保证,被告鲁某提供还款担保。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李某发放了借款,但被告仅偿还了部分借款后,对于剩余借款本金、利息和保险费拒不支付。2020年1月24日,原告履行保险责任为其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后向被告追要代付款和剩余保费时,被告拒不偿还,故原告诉至法院。
6月25日14时30分,所有参加庭审的人员坐定,审判员及书记员着装规范、仪表端庄。清脆的法槌声响过后,主审法官王宁宣布开庭。从核对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到告知独任庭组成人员,从法庭调查到法庭辩论,整个庭审秩序有条不紊。承办法官准确归纳争议焦点,查清事实,逐一组织举证质证,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通过庭审,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李某系残疾人,每月只有不到200元的低保金,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其父母患有疾病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李某的家庭遭遇获得原告方同情,同意对被告欠付的部分款项进行减免。
庭后,人大代表们纷纷表示庭审观摩形式较好,通过庭审观摩,不仅展示了法官的法律素养和庭审风采,也是一堂深刻的普法教育课。希望法院以后可以多开展此类活动,不断丰富和创新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规范,让更多的人大代表及群众走进法庭,了解庭审,实现人大监督和法院工作的良性互动。
(民事审判庭刘雯晓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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