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聚焦

浙江奉化塌楼居民未接受补偿方案 现场未能清理

2014-04-08 08:07:00    作者:薛雷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补强处理 补偿标准 楼居民 补偿方案 住户
[提要]在经过近一天的协商后,奉化居敬社区原29幢的居民还是没能接受政府方面提供的补偿方案,目前居敬路29幢的另一半楼体以及废墟,还不能被拆除或清理。昨日一早,原居敬社区29幢的几十名居民来到了锦屏街道办事处,与来自奉化市和街道方面的负责人就事故善后工作进行协商。

  本报讯(记者 薛雷)在经过近一天的协商后,奉化居敬社区原29幢的居民还是没能接受政府方面提供的补偿方案,目前居敬路29幢的另一半楼体以及废墟,还不能被拆除或清理。来自宁波和上海方面的专家正在原址上进行勘查,对房屋坍塌原因进行调查。同时,来自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的技术人员正在对居敬小区的其他房屋进行安全鉴定。

  昨日一早,原居敬社区29幢的几十名居民来到了锦屏街道办事处,与来自奉化市和街道方面的负责人就事故善后工作进行协商。政府方面表示,将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0元进行补偿,时间暂定为一年,并另加一笔5000元的一次性补偿。但这个方案始终没能得到居民的认可。

  在锦屏街道办二楼的会议室里,几十名居民与政府方面争执不下。多数居民表示,一旦认可这个补偿标准并签字,政府就要把房子拆掉了。“但是光给这一笔钱有什么用呢?一年让我们在外面飘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解决住房。是原址重建,还是另外提供住房?应该先定下这个方案后再跟我们谈过渡安置,所以我们不能允许他们拆房。”29幢的居民徐先生说。

  据官方微博“奉化发布”的消息,4月4日事发后,锦屏街道办事处已向29幢的住户陆续发放了3000元慰问金,以及人均每天150元、共20天的临时过渡补助费。另外由于房屋倒塌重建周期长,从昨天开始,政府方面提供了新一套补偿方案:每户再补助5000元。同时为解决住户过渡房问题,市政府和锦屏街道昨天商定安置费按每月每平米20元标准发放,时间暂定为一年。

  居民另外不能接受的,是仍然留在房子里的财物。有居民向记者展示了政府方面发放的通知:“居敬小区29幢已部分倒塌,未倒塌的25户房屋不能居住,由宁波江东开运挖掘有限公司拆除。拆除中造成的房屋内任何遗留财物毁损、遗失,住户不得要求赔偿。”居民还表示,有政府方面的人通知他们:留在家里的家具家电会由消防部门尽可能取出来,但政府不提供财物补偿。

  截至记者发稿,29幢的居民仍然没有在补偿协议上签字,拆迁清理工作未能展开。

  记者调查

  危楼为何迟迟没有加固?

  今年1月17日,浙江建院建设检测有限公司曾对29幢做出一份检测报告,目前另一个浮出水面的问题是:为何1月份对29幢做出了“安全性等级C级”的结论,却迟迟没有按照相应的处理措施进行加固修缮?

  对于这个问题,居敬社区其他楼的居民曾反映,29幢的住户对C级评定这一情况知情,但对于加固方案中需要自己掏腰包的方案表示不能接受。昨日记者采访了29幢和社区谈方案的居民代表毛阿姨和满先生,他们都表示对“C级危房”的事情不知情,并且对方从未提出要花多少钱的具体方案,所以不存在因不愿花钱而耽搁加固的事情。

  对此,居敬社区的居委会主任方春萍对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在1月17日房屋质量检测报告做出以后,奉化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曾将报告提交给锦屏街道,街道再通知到居敬社区,当时作为主任的她曾向居民就此事“吹风”,得到的反馈是居民对加固的方案有不同意见。

  2月底,一份针对29幢的加固初步方案已由另一家机构做出,当时方案中提及加固可能需要400万至500万(基础+人工等)的费用,但并不包括政府和居民各自分担比例。方春萍当时“随意性地”向几家住户传达了初步方案,居民中,有的房屋破损的住户表示支持,但有的认为费用应当由政府承担,有的则有“放着楼房变成D级危房,干脆换掉”的想法,对加固的事情不积极。初步方案就这样被搁置。而在相对完整的加固方案尚未做出时,29幢倒塌的事故已经发生了。

  方春萍承认,当时并没有统一召开针对全楼40户居民的会议,正式地传达加固初步方案的有关事宜。方春萍和奉化市委宣传部负责人表示,当时由于检测报告中有“住户私自拆除承重墙而未补强处理”的内容,所以对相关责任无法认定,也成了加固修缮方案迟迟未能推进的原因之一。另悉,在2012年宁波市江东区徐戎三村的居民楼发生倒塌后,奉化也曾在全市排查危楼,但当时居敬29幢未被定性为C或D级危房。

  文/本报记者 薛雷

  作者:薛雷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丽娟

新闻热线:0543—3077555   新闻邮箱:bzdzw@163.com   滨州大众网友qq群:194643818  拍客群:134474533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无觅关联推荐,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