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未交生活费遭驱赶 校方称月最低消费460
2013-09-12 09:00:00 作者: 来源:华西都市报 我要评论
[提要]因未交生活费,十多名学生被班主任老师赶出教室,其桌椅板凳也一并被搬出去,一位名叫杜阳(化名)的女生因此缺席当天的晚自习。因未交生活费,十多名学生被班主任老师赶出教室,其桌椅板凳也一并被搬出去,一位名叫杜阳(化名)的女生因此缺席当天的晚自习。
因未交生活费,十多名学生被班主任老师赶出教室,其桌椅板凳也一并被搬出去,一位名叫杜阳(化名)的女生因此缺席当天的晚自习。这是 9 月 8日晚,发生在巴中二中教育集团春蕾学校(以下简称春蕾学校)内的事。
昨日,巴州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理解校方的管理措施,但不交费就不让上课的做法不妥,将立即到该校对此事进行调查。
春蕾学校外景。
因未交生活费,十多名学生被班主任老师赶出教室,其桌椅板凳也一并被搬出去,一位名叫杜阳(化名)的女生因此缺席当天的晚自习。这是 9 月 8日晚,发生在巴中二中教育集团春蕾学校(以下简称春蕾学校)内的事。次日上午,在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陪同下,杜阳进入了教室。
昨日,巴州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理解校方的管理措施,但不交费就不让上课的做法不妥,将立即到该校对此事进行调查。
学生无辜:未交生活费被赶出教室
前日上午9时10分,在春蕾学校校门外,高二2班学生杜阳一直在徘徊,此时,上午第二节课已经开始了,杜阳却没有勇气走进去,因为她未能按时缴纳生活费,担心再次被老师赶出教室。
记者从高二2班部分学生那里了解到事情的原委。9月8日晚上第二节晚自习时,班主任袁老师宣布,凡是未交生活费的住校生,暂停上课。当时总计十多位学生被赶到教室外走廊上,他们的桌椅板凳也被一并搬了出来。后来,学生们纷纷和父母联系,绝大部分学生当场表示愿意交费,遂很快进入教室。只剩下杜阳一人,孤零零地站在走廊上。
家长质疑:这算不算强制消费?
“每天早、中、晚餐总共21元,每月必须最低消费460元,如果不吃也不会退费。哪有这样的道理?”杜阳的父亲杜先生对于校方的规定表示质疑,他告诉记者,女儿上高一时还没有这样的规定,“现在搞这一套完全就是强制消费,我们并不是不交这笔钱,但制定这个标准的依据是什么?食堂的饭菜究竟怎么样?我们当家长的应该有知情权吧?”
父母的固执让杜阳很为难,听着校内琅琅读书声,泪水在她的眼睛里打转。因为杜先生执意要问个究竟,昨日上午9时15分,在记者陪同下,杜阳回到了教室。
校方解释:为给学生提供健康安全的环境
前日上午,杜阳的班主任袁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9月8日晚自习时,确有十来位学生被赶出教室,后来他和学生家长一一沟通,绝大部分表示理解并支持学校的做法,但还是有包括杜阳在内的5位家长不同意,但他并未以此为由不要学生上课。杜阳也并未缺席晚自习和第二天的早课。
春蕾学校校长李知春解释说,他本人对学生被赶出教室一事并不知情,不过,学校收取生活费是为了给学生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李校长说,学校周边环境复杂,一些小餐馆的食品卫生堪忧,且治安状况不好,经常有学生被抢劫。从本学期开始,要求住校生必须在学校食堂吃饭,一是让他们吃得更放心,二是可以避免学生随意出校门,通过相对封闭的管理确保校园安全。
根据目前的物价,每天21元、每月460元的伙食标准并不高。之所以要“保底消费”,就是防止个别学生撒谎,偷偷溜到校外吃,如果大家都这样,就打乱了食堂的安排。当然,如果学生却有特殊原因,比如生病或者请假,食堂每月结算时会实事求是地进行扣减。如果家长实在不愿意交生活费,有两个解决办法,一是学生不能住校,二是与学校签订一份安全协议书。
教育局回应:将立即到学校调查
对于校方的规定,昨日上午,巴州区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汪菊说,住校生在食堂统一就餐,是很多学校的通行做法,为学生提供了安全保障,可以理解。但关于伙食费标准的制定,要求学校坚持微利或薄利经营为原则。
该局监审科工作人员罗琨表示,春蕾学校作为一所民办学校,其上述规定应该在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应该获得家长们的普遍同意,最重要的是不得有霸王条款。监审科将马上到该校进行调查。
原标题:每月460元生活费 不交就赶出教室?事发巴中市春蕾学校,市教育局将立即到学校调查
http://news.dzwww.com/shehuixinwen/201309/t20130912_8874713.htm
责任编辑:刘仕超
新闻热线:0543—3077555 新闻邮箱:bzdzw@163.com 滨州大众网友qq群:194643818
更多新闻:
- 达芬奇《自画像》首次来华 亮相山东博物馆2013-09-12 08:56:00
- 上官婉儿墓内未发现棺椁 疑古时遭“官方毁墓”2013-09-12 08:53:00
- 日本机器人“性感女神”能够与人类无障碍沟通2013-09-12 08:53:00
- 90后单身女孩蹊跷被结婚 还被判替“夫”还贷款2013-09-12 08:52:00
- 网店泄露买家信息最高拟罚3万 国务院公布意见稿2013-09-12 08:51:00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