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24日电(记者 席敏)据山东省财政厅24日介绍,从今年起,山东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省级补助资金将实现统一审核拨付,以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有效避免重复参保(合)。
从今年开始,山东省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财政部门将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对居民参(保)情况的对比审核工作,剔除重复参保(合)人员。市级三部门对所属县市区参保(合)情况进行进一步汇总、审核把关,准确核定参保(合)人数,确保各县市区上报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数之和不得超过户籍人口数或常住人口数。
据山东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介绍,山东省财政厅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将统一采取“提前通知,全额预拨,据实结算”的办法,根据山东省财政厅驻有关市财政检查办事处对各地参保(合)人数、补助资金到位等审核情况和当年省级补助标准,核定省级补助资金,原则上每年8月15日前拨付到位,市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每年9月底前拨付到位。
同时,山东省财政厅将强化全过程监督,重点对各市缴费人员电子信息、资金到账原始凭证等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选择部分县市区进行实地核查验证,检查各地参保(合)人数、财政补助到位情况,为补助资金拨付提供可靠依据,各市县市区将加强基金筹集、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跟踪检查和追踪问效。
据了解,对虚报参保(合)人数和地方财政资金到位等骗取上级财政补助的,除据实减拨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外,山东省有关部门还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