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1日讯(记者 张牟幸子 通讯员 王丽丽)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人体器官移植工作,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21日,滨州市全面启动器官移植专项整治行动。
在这次专项整治中,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将对移植医院和非移植医疗机构进行严格的检查,要求各医疗机构在4—9月份进行自查整改,10月份相关部门将成立督导检查组,以群众举报为线索,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医务人员考核、现场检查等形式重点对各县区人体器官移植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情况、非移植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违法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移植医院器官来源情况、对相关医护人员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据了解,在整治过程中如发现有非移植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将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给予医疗机构限期改正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对于违法医务人员,依法吊销其执业证书;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人体器官移植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预计此项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八个月的时间。(齐鲁晚报--今日滨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