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滨州3月15日讯(通讯员 褚仁普 李素玮)阳信县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近几年,以争创市级、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人犯罪、教育保护青少年的新方法、新途径,在办案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将“五个一“工作法融入对青少年涉嫌犯罪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注重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维权工作成效显著。
一案一档案。阳信县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建立了一案一档案机制,档案中包括从案件受理到审查、处理结果、回访情况、帮教工作所取得实效等。通过对档案的分析、比较,找到一定年龄阶段、一定社会时期青少年心理特征和犯罪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同步预防,是阳信县检察院建立一案一档案机制的初衷。为此,该院将所有与青少年犯罪预防有关的资料进行汇总,建立了一个同步预防档案管理系统。
一案一走访。青少年处在文化知识、社会经历的积累期及心理、人格的形成期,他们在很多方面都存在可塑性和不确定性,为最大程度的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因材施教的开展教育挽救活动,阳信县检察院对青少年犯罪案件要求必须做到“三见面”,对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家长、学校、所在社区见面并进行全面走访,详细了解其家庭环境、成长经历、家庭教育、平时学习表现,思想、价值观念以及交友情况,深挖其犯罪的思想根源,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一案一谈心。阳信县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入所必谈、提审必谈、出所必谈制度。进看守所时,作认罪服法教育,思想有波动的随时作稳定教育,出所时作树立重新做人的教育。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坚持用谈心的方式提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审过程中以宣传法律和教育、挽救为主,根据未成年人犯的心理特征、家庭环境、成长过程、犯罪原因等进行分析、研究,找准最能触动其心灵的感化点,唤醒其良知。
一案一份悔过书。如何真正使青少年案犯能够真心悔过,洗心革面,痛改前非,阳信县检察院一是强化事实教育,通过分析犯罪行为及危害后果,使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心悦诚服的认罪。二是强化感召教育,通过分析被害人遭受侵害后的痛苦,以及因其自身失足对其家庭所造成的伤害,促使青少年案犯认真反思、幡然醒悟。三是强化威慑教育,通过引导羁押的青少年案犯对比大墙内外的生活,使其感受家庭的温暖、课堂学习和自由的可贵,更加珍惜自由。经过上述教育,该院会要求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写上一份悔过书,对其犯罪起因、犯罪根源、行为的危害性等各种元素进行梳理和反思,此做法对帮助青少年犯罪嫌疑人能够真诚悔罪、悔过自新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我们对青少年案犯的每一份悔过书还经过梳理和技术处理,作为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典型案例和素材,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一案一回访。阳信县检察院对青少年犯罪案件,既不“一捕一诉”了之,也未“一放”了之,而是对于不批捕、不起诉的未成年案犯和被判处缓刑或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案犯,实行跟踪回访、帮教制度。为保证帮教工作效果,一方面积极动员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对未成年案犯进行帮教;另一方面,定期听取被帮教青少年的思想汇报,回访群众、居委会,了解被帮教对象现实表现,积极与学校、单位、社会联系,帮助解决被帮教未成年人重新就读、就业问题,消除社会、家庭的歧视心理,使他们尽快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