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滨州3月24日讯(记者 李俊泽 通讯员 赵增舜)为创新交通管理措施,履行服务社会职能,全力维护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下学交通安全,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春季开学以来,博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为广大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一、加强“护学岗”建设,科学组织疏导交通。针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道路交通状况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分类安排护学行动。对主次干道路边、交通流量大、接送学生车辆较多、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设立固定的交警“护学岗”,安排民警、交通协管员长期护学;对其他中小学校、幼儿园,协调学校老师、家长、志愿者和中学生共青团员等社会力量护学。护学岗民警工作职责:加强上下学期间学校门前道路交通指挥疏导,维护交通秩序,保护学生安全过马路;宣传文明交通,号召学生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倡导学生绿色出行方式上下学;配合学校以及校园警务室民警、校园保安等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等。同时,积极争取城区各中小学校配合,由学校值班老师、门卫、保安以及志愿者,与民警一起组成“护学岗”,指挥车辆即停即走,护送学生安全进校,缩短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停靠时间,规范停车秩序,加强流动管控,提醒过往车辆绕行,缓解通行压力。
二、协调社会力量,完善护学模式。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和辖区学校,发动老师、学生家长和志愿者加入“护学行动”,探索建立交警、交通协管员、学校老师、学生家长、志愿者和中学生共青团员六位一体、共建共管的护学模式。动员老师、中学生共青团员结合值日,配合维护校门口秩序。按照自愿参加原则,依靠学校组织发动家长参与“护学行动”,同时倡导社会志愿者加入护学行列,实现自我管理,互帮互助。每个“护学岗”每天参与护学的家长不少于2名。对护学家长、志愿者进行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的培训,明确护学流程和要点,规范开展“护学行动”。
三、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改善道路交通出行条。结合“护校安园”专项活动,把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作为重点进行排查治理,改善道路交通出行条件。根据执勤中队收集反馈的信息,设置完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施划“立体斑马线”,在机动车流量大的路段,增设交通隔离护栏、警示桩,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行人触摸式过街信号灯等管理设施,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避让学生;在部分具备停车条件的小学和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规划设置一批临时停车泊位,专供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放,并设置限时停放标志,缓解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四、严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强化校车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严厉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等车辆搭载学生的违法行为。并持续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加大对接送车辆通行路段和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的管控力度,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对于车辆超员、车证不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一律扣留车辆,消除违法状态,并依法对驾驶人从严处罚,对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严禁其驾驶校车接送学生,同时依法追究车主和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五、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行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宣传科牵头各中队抓住当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校车安全的有利契机,广泛开展“礼让校车、从我做起”,“保护校车安全,就是保护祖国未来”,“与校车同行,与安全同行”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向社会各界和各级媒体通报全县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和成果,讲解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公布学生接送车辆严重交通违法的典型案列,引导和呼吁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学生乘车安全。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主动上门广泛开展安全和法制教育活动,开设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编发交通安全教育手册,接受交通安全知识咨询,切实提高师生、儿童和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