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滨州3月8日讯(通讯员 田晓剑)从1月10日到2月7日,《人民日报》做了“关注公款吃喝”的系列报道:1月10日第一篇是评论打头《官场“酒文化”酿出了什么》;1月17日是一篇综述《公款纵酒祸患无穷整治已刻不容缓》;1月31日是“读者聚焦”,2月7日是最后一篇“问诊专家”:《上百个红头文件为啥管不住公职人员一张嘴》;7日人民网还启动网上调查“管住公款吃喝靠什么?”就公款吃喝泛滥的原因、危害、治理办法等问题列出数个选项让网友投票。全国“两会”期间,“三公消费”再次成为热议话题。九三学社中央拟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交提案《关于遏制公款吃喝的建议》。提案建议,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三公浪费”纳入《刑法》调节范畴;“三公”经费等行政成本,纳入政绩考核范畴,决定官员仕途。
九三学社中央提案列举一组数据,用“触目惊心”来形容恐怕并不为过:目前,全国一年公款吃喝的开销已达3000亿。例如2009年,我国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高达18.6%;同时,教育、科技、文体与传媒、社保和就业、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支出等民生支出,比重不足38%。而国外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大多低于10%,如日本是2.38%、英国是4.19%、加拿大是7.1%、美国是9.9%。
在民间社会,“官员一顿饭,百姓一年粮”以流传多年。其实,不在规定范围之内的不合理公款吃喝,就是不对的,病态的。这也是公款消费的一个底线。只不过,多数时候,大量的公职人员都逾越这个底线,并见怪不怪,不以为病。需要提醒的是,眼下公款吃喝这个小病已有变异为癌症的苗头:一是对公款吃喝已经极度无奈和麻木;二是公款吃喝已是常态,最多只是吃喝多少的问题。
官场“酒文化”已经上升为“政治”,发展出一套规则来,比如来客是什么级别,接待方应该由什么级别的领导出席,什么级别的干部作陪,否则就是“不懂政治”。官场“酒文化”成了政治庸俗化、圈子化的酵母。这也就是说,当公职人员在内心深处认同“不贪污不受贿,吃吃喝喝有啥罪”,一旦我们迟迟找不到医治公款吃喝的良药,导致社会公众都被迫以一种麻木而无奈的心境去接受或理解这种语境时,人们就逐渐失去了医治小病的耐心、热情和憧憬。此时,公款吃喝就真的变成了一种社会癌症——公款吃喝不单单是吃喝挥霍问题,它背后的问题和滋生出的新问题,都是危害极大的。
那么,这块在公众内心积郁已久的痼疾和廉政建设的大毒瘤要不要早日剜除?回答是肯定的。客观上讲,这些年中央打击公款吃喝的决心是有的。例如2008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就特别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对三公提出要求,针对公款吃喝一项有一个大致的规定,只不过,其中公款吃喝指标因为不够量化不够细化,财政预算编制相对笼统、粗糙等原因,并没有起到很好的效果。
实际上,在许多发达国家,官员明目张胆用公款吃喝的现象并不算多,其中的关键一是政府预算支出公开透明,另一条则是对嘴上腐败有严刑峻法。而对比中国的现实,这两点我们都做得很不够。先说这公务消费财政预算的公开透明问题来说,虽然中央早要求各部委、省市区将三公公开,但一年过去了,仍有三分之一的部委未公示三公经费,地方就更糟糕,仅有三个省级政府公开其201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遑论到县、市级了。这也难怪乎超过50%的网友对于去年中央部门“三公公开”表现“很不满意”。
治理公款吃喝,这么多年来,很多人提出了很多办法。最新的办法是:将公款吃喝入罪,设立“挥霍浪费罪”,或等同于贪污罪。但是,现实是,贪污、受贿这些罪名,并没有吓住贪腐者,贪污、受贿者照样层出不穷。公款吃喝这么普遍,届时如果法不责众,不但没有治住公款吃喝,还让法律为之蒙羞。而且能不能顺利立法还是个疑问,因为很多人大代表就是官员,有权享用公款吃喝,制定限制他们权利的法律、法规,他们会高兴吗?会听任有关法律通过吗?看看官员财产公开一直不能立法,就知道了。
刀刃削不着刀把,只能由另一把刀来削。如同教师一般,都把自己的孩子交给别的教师来教,医生也往往不给自己的家人动手术一样。如果能在既有的权力体系之外建立一个有监督权的制约机制,无论是公款吃喝,还是别的贪腐行为,才会遇到真正的“天敌”。接下来就是处罚公款吃喝乏力问题。过往事实一再让人们看到,即便查获了公款吃喝现象,最后的处理结果基本都是无关痛痒的“费用自理”“做检讨”之类的。正因如此,笔者十分赞同九三学社提出的重典治理公款吃喝——要动真格,像整治醉驾一样整治公款吃喝,例如早日出台《公款使用法》,对公款吃喝者实施严格的追责机制,不仅决定官员的仕途,还有可能让官员因嘴上腐败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