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滨州3月8日讯(通讯员 高静)为进一步深化执法正规化建设,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案件办理的公开透明,博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通过“阳光执法”,对办案依据、执法过程、处理结果进行“三项”公开,切实有效的提升了执法公信力。
一是执法依据流程公开。利用互联网和外部窗口,公开了办案依据和流程。同时,要求办案民警采用面对面、书信、电话、短信等方式向案件当事人就办案流程、依据进行告知,着力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申诉权等合法权益。
二是执法过程公开。办案民警在遇到受害人、报案人询问案情时,必须第一时间予以答复;在发生重大案件或信访案件后,积极开展上门回访,发放“便民联系卡”。
三是执法处理结果公开。案件办结后,办案民警在第一时间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案件当事人,对于赃款赃物,则通过召开退赃大会予以公开退还。此外,要积极联系媒体对所内办理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进行跟踪报道,着力提高社会教育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