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滨州3月16日讯(通讯员 赵建军)近日,邹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从吉林省梅河口市火车站将涉嫌挪用资金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押解回邹,并刑事拘留。至此这起案值二十一万元上网追逃三个月的年轻女性侵财案件宣告侦破。
马某某(女,25岁,邹平县人,大学学历)自2009年7月起,在邹平县某实业公司上班。刚跨出大学校门的她,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工作积极肯干,团结同事,性格开朗活泼,几个月时间公司就将其由车间调至公司财务部工作, 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都惹得同龄人既嫉妒又羡慕。
然而几个月的工作激情释放之后,马某某的在大学里养成的另一爱好逐渐在头脑中占据上风,那就是网游,上网淘宝、聊天、交友。交友过程中,马某某认识了在淄博上班的李某(男,31岁,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李某称自己在淄博开公司创业,一直未婚。李某长相潇洒,平时交往中对马某某出手大方,很快博得马某某的欢心,两人很快发展到恋人关系。李某知道马某某在公司财务部干出纳员工作,确立关系不久,就多次提出自己公司资金紧张,让马某某先垫一块资金用完立即归还。开始,马某某很小心只是借几千元给李某用,李某很很守信用,几天后就归还马某某,并且给马某某购买衣服、首饰等礼品,慢慢的在马某某心中确信李某就是自己要找的“白马王子”。
在感情和物质利益的双重诱惑下,马某某对李某是言听计从,多次挪用公司资金给李某使用,借款数额逐渐增大,李某还每次信誓旦旦表示等自己公司做大了让马某某掌握财物大权,并且领着马某某去吉林老家看了看,马某某也为此次常做着大款的梦想,编织着美好的未来。2011年11月份,李某说外出进货拿走马某某单笔二十一万元后突然关机消失。寻找几天后,惊慌失措的马某某也关机跑去李某的吉林老家找李某。公司发现李某关机不辞而别,经核对,发现马某某掌管的公司账户上缺少资金二十一万元,立刻到邹平警方报案。
邹平警方经过多方取证,确定自2011年5月份起,马某某多次挪用公司资金给李某使用。这是一起典型的挪用资金案件,迅速对马某某立案侦查,并上网通缉。2012年2月底,在李某吉林老家潜伏3个多月的马某某跟着李某外出被当地铁路警方抓获,并移交给邹平警方。在押解回邹的路上,马某某泪流满面的诉说这自己的遭遇:李某老家已有妻子,并生有一女,李某也不是什么小老板,只是在淄博一家洗浴城的搓澡工,自己完全被李某设下的陷阱一步步蒙骗,这次来李某老家就是追公司这二十一万,对李某寸步不离,李某除了将钱挥霍掉外,家里也没钱给李某还账,对李某的了解也仅限于网上交谈,都是网络惹的祸,真是血的教训。
邹平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公司、企业主:加强公司内部监督管理,特别是经手现金的财务人员、业务人员,账目要定期核对清理,防止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侵财案件的发生,既是对公司负责也是对工作人员自己负责,创造健康良好的企业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