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滨州3月15日讯(通讯员 高静)为提高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博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大胆尝试创新,通过加强执法“三项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显著提升民警的执法办案能力,经侦执法办案正向规范化建设的轨道迈进。
一是健全落实集体议案制度,推进公正执法。针对经济犯罪案件具有定性难、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办案周期长等特点,为着力抓好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提升经侦民警执法办案效能,严防和杜绝民警在立案、定性、采取强制措施等环节发生执法过错问题,该大队健全落实了由主办侦查员、部门兼职法制员、大队领导、法制部门组成的集体议案制度,有效避免了因个人决策失误或对法律法规理解偏差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确保了执法的公正性。
二是健全落实执法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公平执法。为着力抓好执法办案工作,全面提高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该大队研究制定了《执法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明确了主办侦查员、部门兼职法制员、大队领导的职责及过错责任追究等,有效增强了民警执法办案的责任心,杜绝了办案民警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执法随意性大所带来的不良后果,保证了民警执法办案的公平性。
三是健全落实内外部执法监督制度,推进公开执法。执法监督是促进经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手段,该大队立足于工作实际,对内接受法制部门对立案、定性、法律适用、采取强制措施、结案等环节的审核,接受督察对民警执法行为是否合法、廉洁的内部监督。经侦大队将执法办案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增强警务公开和执法透明度,使执法办案过程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