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滨州3月2日讯(通讯员 刘宁)随着春节长假和农历正月结束,新一轮的人、财、物大流动即将来临,在当前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复杂多变、银行存款利息不断跑输同期CPI增长、带有地缘特点的经济犯罪传导输出的背景下,犯罪分子利用人们渴求自身财产增值以及短时间暴富的心理,实施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严重影响着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的平稳运行。
一、组织领导传销类犯罪
特点:1、该类犯罪以投资股权等资本运作、承包土地、矿山等为诱饵,大肆鼓吹高额回报,诱骗受害人发展下线。2、受害者多为中老年、退休下岗以及外来打工人员等弱势群体,而且近年来传销开始呈现一些带有暴力、非法拘禁的新特点,受骗对象为逃离魔窟致伤、致残的情况时有发生;3、由于传销流入资金是无法维系所谓高额回报的,资金链的断裂是早晚的事,因此传销犯罪的始作俑者往往在第一时间迅速转移资金,随时准备“跑路”,给公安机关后期追赃和处置带来较大压力;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主要打击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作人以及其他起关键作用的人,但对一些屡教不改的中下层仍以非法经营罪追究,缺乏打击力度,造成打掉一个团伙,顽固的残余又向其他区域蔓延,给当地的经济、治安带来冲击。
二、涉外非法劳务犯罪
特点:1、该类犯罪的嫌疑对象主要是无劳务派遣资质的公司以及个人,往往在有资质的涉外劳务派遣公司和务工人员中充当掮客和中间人的角色,由于自身无法控制出国劳务输出的主动权,因此极易发生违约无法安排受害人出国劳务,从而引发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2、涉案嫌疑人收取的所谓定金和报名费要么被上家劳务公司所骗,要么被涉案嫌疑人挥霍一空,往往很难追回;3、受害人在事发后多抱有只要拿回钱款的想法,因此在嫌疑人归案、公安机关无法挽回损失的情况下,受害人极易把不满情绪转移到公安、政府部门,引发群体事件。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犯罪
特点:1、该类犯罪的嫌疑对象主要是有一定人脉和吸金基础的企业主、中介公司从业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他们往往以投资理财、高额回报为诱饵,向身边人以及亲朋好友非法集资,再以非法吸收的款项用于放高利贷或转借他人吃利差等形式谋利,在放出的款项无法收回的情况下,嫌疑人四处躲债或向公安机关投案;2、案件的受害对象具有广泛性,借款的对象囊括公务员、教师、工人等各阶层人员。3、对公安机关而言,此类犯罪不但带来维稳的压力,同时就打击而言,在法律适用上也更严格(2011年,最高院就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明确了必须同时具备公开宣传、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等4个要件),对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带来一定的难度。
面对以上几类涉众型经济犯罪,建议各级公安机关:一要加强情报研判和预警,及时发现和经营犯罪线索,成熟一个打掉一个,力争打早、打小,挤压犯罪生存空间,防止形成规模后给公安机关后期处置带来不便;二要加强与党委、政府以及工商、检、法等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确保在对违法犯罪的认识和处置上形成共识,稳、准、狠打击犯罪;三要广泛开展宣传防范,通过进社区、进学校以及新闻媒体等宣传方式,将此类犯罪的常见手段和社会危害性广而告之,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