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洗头房容留卖淫女 博兴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2013-08-29 20:30:00 作者:贾矿中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提要]2013年8月23日,陈户派出所依法逮捕容留卖淫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大众网滨州8月29日讯(记者 贾矿中 通讯员 刘胜勇 刘语晴)2013年8月23日,陈户派出所依法逮捕容留卖淫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1958年生,汉族,初中文化,原籍黑龙江省林口县,无业。
2013年6月,张某某从陈户镇闫陈村租了一处商品房开洗头房,联系卖淫女吴艳来其店中卖淫,两人商量好卖淫后所得嫖资按四六分成(张某某四成,吴某六成),后吴某在店中卖淫。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任编辑:季青云
新闻热线:0543—3077555 新闻邮箱:bzdzw@163.com 滨州大众网友qq群:194643818
更多新闻:
- 杜保东:发展花卉种植业 种出锦绣“钱”程2013-08-27 17:00:00
- 烙铁做笔葫芦为纸 滨北退休老人葫芦上作画2013-08-27 16:43:00
- 因无法忍受患病丈夫坏脾气 六旬老太喝药自杀2013-08-27 14:55:00
- 滨州惠民一男子河沟下水电鱼电鱼器漏电身亡2013-08-26 14:42:00
- 邹平交警为贫困生送去2000元助学金 "一助一"帮扶2013-08-26 20:33:00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