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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3 18:53:00 作者:纪学敏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滨州6月13日讯(记者 纪学敏 通讯员 赵小刚)一起轻微交通事故本已处理完毕,却因琐事引发了故意伤害案。近日,惠民县检察院成功促成该起故意伤害案刑事和解,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不予批捕。
2013年5月9日,刘某停放在惠民县环城南路结防院门口的面包车被于某某驾驶的轿车碰撞,刘某发现后报警。随后于某某的亲属吉某等人赶到现场,协商赔偿事宜,期间因赔偿数额吉某与刘某发生口角被制止,最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刘某、于某某各自驶离现场,余气未消的吉某却让同去的吴某驾车跟随刘某的面包车。刘某发现被跟踪后报警,后吉某、吴某继续跟踪骚扰。刘某非常生气,随即下车持铁棍对吴某车前挡风玻璃、驾驶门玻璃等处打砸,接着又对吴某、吉某实施殴打,之后刘某驾车离开现场。经法医鉴定,吴某左侧两根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该案中被害人有一定过错,为确保公平公正办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办案人员耐心给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使双方清楚认识到了各自的过错,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院遂依法对刘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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