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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残疾遭嫌弃婚后十年苦不堪言 日子转好被抛弃

2013-06-06 11:34:00    作者:刘萍 魏晓雪 秘秀英   来源: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残疾;嫌弃;婚后;十年;苦不堪言
[提要]近日,滨州市阳信县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因梅某眼睛有残疾,生孩后遭到婆婆嫌弃,而丈夫外出打工挣了钱,不再与梅某过日子。

  全媒体记者 刘萍 通讯员 魏晓雪 秘秀英 报道

  晨报滨州讯 近日,滨州市阳信县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因梅某眼睛有残疾,生孩后遭到婆婆嫌弃,而丈夫外出打工挣了钱,不再与梅某过日子。

  梅某在丈夫王某家庭十分困难的时候嫁到王家,婚后十年两人喜得麟儿。梅某眼睛有残疾,在法庭上签自己的名字都有些困难。儿子一出生奶奶就抱去抚养,不让梅某照顾也不许去探望儿子,丈夫在孩子出生之后外出打工挣钱,婆婆在这期间经常上门打骂梅某,她的日子苦不堪言。由于没有多少经济来源,难以维持生活,梅某陆续将陪嫁来的东西变卖掉维持温饱。这样的日子过了8年,王某在外地打工有了一点“小钱”,便不想再跟家里的梅某继续“过日子”了,回家后就提出离婚,但是又不想给梅某生活费。

  承办法官在受理这起案件后,专门去梅某家中了解情况,梅某的家中没有几件家具,家里的双人土炕也只铺了一层单人褥子。在了解到梅某的实际状况后,承办法官多次与王某和王某母亲对话,让他们了解到梅某的艰难,并且她在最艰难的时候都没有将丈夫王某的东西卖掉。最终,这起案子在法官的努力下调解结案,原告王某与被告梅某协议调解离婚,王某一次性支付了梅某经济帮助金。

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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