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某日,某社区论坛两个高中毕业生聊天,北京人说:“我们班有六成的同学考进了北大、清华”。福建人说:“按北京的录取标准,我们全校除一个傻子外都应该进北大、清华。”
目前高考招生,除上海外,全国均采用统一的考试时间,统一的评分标准,但却没有统一的录取分数线。今年的高考录取分数线下来了,令人吃惊的是,第一批本科的山东的录取分数线居然比北京高上140分!高考总分才750分,高了近1/5!
一、有一种标准是如此不公
以2004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第一批院校分数线为例,天津:文科,520分,理科,495分;北京:文科,462,理科,469分;河南:文科,599,理科,589分,悬殊十分明显(5月26日新华网)。再从录取率看,2000年上海的毛入学率为37%,四川只有9%,上海青年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是四川青年的4倍。2005年,上海录取比例接近八成(6月2日《东方早报》),而安徽也仅仅是三四成,前者是后者的2倍多。
从这组对比可以发现,在某些省无论文理科连专科都上不了的学生,在北京却可以上重点大学!这难道公平吗?一样的学生,一样的高考,一样的成绩,仅因为籍贯不同,有的上了重点大学,有的却名落孙山,命运迥异,不正是对一些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利的侵犯和践踏吗?
有一个年轻作家这样说:“我就这样成了高考流水线上的畸形产品,我的高考分数并不低。在北京,足可进军水木清华,可我现在却只能在这样一个三类学校里发我的牢骚。这千刀万剐的高考,这罪恶的制度废了多少伟岸的天才,养了多少低能的废物。还在分数上将人分为三六九等。这是什么世道。天子脚下的那些蠢才竟然体直气壮的说什么综合素质而进了中国的最高学府。”
同一个国家,一样的试卷,一样的时间,却有不一样的标准。如果说对西部边穷那些地区从综合因素方面考虑尚可理解外,可北京上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在教育资源,物质条件各方面均占有优势的地方还要剥夺其它省份的入学名额。只能说除了为富不仁强取豪夺之外,实在找不到更好的词语。不实行全国统考的制度也罢了,既然实行了,那就只能以分数作为唯一的标准。如果不是,那统考有什么意义。美国大学的联考制相对来说不是公平,严谨,符合人性得多。如果分数不是标准,那权力,钱财,名望自然成了标准。
从某种意义上说,高考的现行体制已经远远比不上古代的科举考试,当年太宗李世民推行科举后很得意的说了一句话: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后来有思想者说这只不过是这盖世枭雄利用科举来维护其统治而已。这也许说得没错,但这有什么关系呢?相比于九品中正制的老子公爵儿伯爵来说,不知进步了多少倍。英明如太宗者当然知道科举不可能网罗所有英雄,但他为所有英雄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平台,让天下英雄无话可说。有本事的你自己争此功名去,我的标准没有对任何人岐视。所以,有了贞观之治的盛世,有了唐诗这样不可逾越的文化高峰。就因为,它的标准是统一的。而高考的标准呢?那不是标准,不一样就不是标准。
大学生中流传一段北京考生与福建考生之间的对话颇能说明问题:有一北京重点中学的考生与福建某重点中学的考生聊天,北京人炫耀:我们班有六成的同学考进了北大、清华。福建人对应:按北京的录取标准,我们全校应该进北大、清华。
这种高考录取体制,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平等权利。平等权是一项收到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公民可以平等的享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可以平等的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还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虽不能人人享有,但平等受教育的机会不应该被剥夺。
农村的考生受教育的条件本来就差,大多数学生小学没有条件学习外语,到了初中勉强开了英语课,教师水平跟大城市或发达地区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到他们参加高考里,还要比从小接受良好教育的上等公民多高几十分(今年是140分)才能上大学。有人说农村人高分低能,且不知那些低分高能者高在哪里?